大同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大同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6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报告》;2.《大同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3.《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及增值收益计划建议和2024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报告》;4.《大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5.《大同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6.《大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7.《大同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8.《对“商转公”政策的调整》;9.《对租房提取政策的调整》。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9个科室,11个管理部,1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02人,其中,在编102人,非在编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5年,新开户单位340家,净增单位150家;新开户职工1.45万人,净增职工-0.94万人;实缴单位4081家,同比增加3.82%;实缴职工33.49万人,同比下降2.73%;缴存额55.53亿元,同比增加1.92%。2025年末,缴存总额604.9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11%;缴存余额200.44亿元,同比增长10.18%。
(二)提取
2025年,11.9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7.01亿元,同比增加1.5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6.66%,比上年减少0.21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404.4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0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131笔19.40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5.95%、10.86%。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0.68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14万笔252.6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14%、8.32%;贷款余额139.15亿元,比上年末减少0.9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9.42%,比上年末减少7.77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本年委托银行数量没有增减。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1193笔58,819.0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94,791.3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42,014.46万元。
(四)资金存储
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3.80亿元。其中,活期0.00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05亿元,1年以上定期60.54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20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
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9.42%,比上年末减少7.7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25年,业务收入50,821.27万元,同比下降0.74%。其中,存款利息10,510.6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0,308.56万元,其他2.08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5年,业务支出29,985.65万元,同比增长10.83%。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8,938.0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047.59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25年,增值收益20,835.61万元,同比下降13.71%。增值收益率1.09%,比上年减少0.3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5年,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835.61万元。
2025年,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878.49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4,043.0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0,234.0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2,831.82万元,同比增长2.16%。其中,人员经费1,473.00万元,公用经费91.43万元,专项经费1,267.3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余额881.48万元,不良率0.063%,2025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企业单位占64.96%,非企业单位占34.51%,灵活就业人员占0.53%。新开户职工中,企业单位占77.53%,非企业单位占20.96%,灵活就业人员占1.51%。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4.7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3.55%,租赁住房占22.5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5.32%,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账户封存满半年的提取占1.40%,其他占2.40%。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1.9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3.94%,比上年末减少0.9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0,922.28万元。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商品房占82.16%,购买二手房占17.84%。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3.6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6.31%。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1.52%,30岁—40岁(含)占39.19%,40岁—50岁(含)占13.94%,50岁以上占5.3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7.92%,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08%。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2.18%,比上年减少2.7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情况。
为助力新青年、新市民解决租房难题,2025年再次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同时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全年支持缴存职工租房提取9.9万人次,提取金额8.36亿元;其中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498人次,提取金额0.14亿元。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
根据中共大同市委编办印发的《关于调整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等事项的批复》,将开发区管理部并入市直管理部,职责调整为:负责市直及开发区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等业务办理;负责贷款受理、中心业务大厅管理及各项服务工作;负责对驻中心业务大厅各银行柜台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负责政策宣传、催建催缴和贷后管理等工作。
(三)当年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按照山西省统计局最新公布的2024年大同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0946元计算,核定2025年度大同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736元;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58号)文件精神,核定2025年度大同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平城区、云冈区、晋控煤业2150元;新荣区、云州区、左云县、开发区2050元;浑源县、阳高县、广灵县、天镇县、灵丘县1950元。
2.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和贷款政策
按照《大同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补充措施》要求,为推动全市住房领域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中心对提取、贷款政策作出3项调整。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由原政策规定的“每年每户提取总额不超过2.6万元”调整为“每年每户提取总额不超过3.2万元”;对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每年每户提取总额在3.2万元的基础上上浮50%,即每年每户提取总额不超过4.8万元。二是放宽商转公时限,由2023年5月31日之前(含)放宽至2025年2月28日之前(含)发放的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可以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三是购买“好房子”建设试点项目、参加“卖旧换新”换购住房活动的居民以及高层次人才、多子女家庭、现役军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上浮30%。
3.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首套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5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35%下调至2.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75%调整为2.525%;5年期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85%下调至2.6%,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325%下调至3.075%。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服务大局聚焦重点,民生福祉稳步提升。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共与白名单内22家开发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发放贷款。截至2025年10月底,共发放贷款475笔2.44亿元,助力群众实现“安居梦”;落实好“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发展要求,2025年全年共为3地区缴存职工发放贷款380笔1.66亿元,占异地贷款额的28.21%,为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贡献公积金力量。
2.数智赋能提质增效,服务体验全面提升。“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全省试点顺利落地。截至2025年,中心已上线运行5个“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累计打通9项数据壁垒,实现死亡证明、营业执照等12类证明免提交,切实优化了政务服务。
3.务实举措直达民心,服务效能持续提升。修订完善归集管理、提取管理、贷款管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4项业务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深化文明创建特色化建设,持续擦亮“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核心品牌,建立12345、12329热线群众诉求定期分析机制,以解决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从根源上减少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4.抓好舆论宣传引导,服务精准度不断提升。打造“线上+线下”双线宣传模式,线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时向社会发布政策信息、热点问题解答等,全年共发布相关资讯189条;线下通过“辉煌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全方位、多角度讲好公积金故事。党员干部带头深入社区、企业、高校、楼盘等面对面宣传公积金惠民政策和业务知识,住房公积金的社会知晓度不断提升,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普遍好评。
(五)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1.数据质量提升成效显著。为夯实数据基础、强化风险防控,通过技术核查与问题整改提升数据质量,为业务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本年累计完成质检工具问题数据治理70550条,完成监管平台问题数据治理1138条,监管平台数据质量评估(新)得分99.97分。
2.完成电子签名系统升级及电子合同模块建设。通过对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改造,新增电子签名与电子合同功能模块,实现征信授权、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授权变更、贷款及提取等多环节电子化,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确保了公积金业务办理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3.完成“高效办成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模块建设。通过优化贷款办理流程,集成银行用印、数字签名、不动产抵押等模块,实现贷款一站式办理,全年办理150笔,有效减少群众跑动次数,缩短贷款办理周期。
4.完成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业务系统2025年度的三级等保测评,确保系统和数据的安全。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5年4月,云冈区管理部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授予“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集体。
2025年10月,闫祖明、张进丽同志被中共大同市委组织部评为2024年度担当作为干部。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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