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22/2023-00007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3-01-16 15:56
标题: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5:56 来源: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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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大同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电话:5193114,邮编:03700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要求聚焦全面深化医改、实施“1310”兴医工程、全面改善医疗服务、实施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制定了2022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重新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及时主动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措施、疫情动态、科普宣传等信息及时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公布我市出台的有关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和“降费用提服务”医疗惠民行动等及时公开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注关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促进了依法行政,推动了我市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卫生健康领域政府信息,通过市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委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542条,其中:发布卫生健康工作动态(疫情防控、服务能力、公示公告、政策宣传)信息128条,更新公开目录及指南1条,更新文件4条,机构变动4条,公示卫生健康执法信息25条,公布预决算4条,医疗卫生46条;疫情防控专栏中,通知公告280条健康提示40条,疫苗接种1条,核酸检测1条,交通出行4条,诊疗购药2条,限流限时1条,检验检疫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00余通过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0余条(篇);通过省、市级等新闻媒体报道我市卫生健康政策、亮点和突出成绩8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情况

我委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订更新,对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方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程序、监督方式进行了重新明确,并挂网公开。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及时按程序回复。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保证全委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主管,谁负责;先审核,后发布”原则,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经委机关科室负责人、保密员、办公室进行内容审核,重要或敏感信息经分管委领导或委主要领导审核后方能对外发布或向信息申请人进行公开,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公开。2022年,我委未出现不良信息上网、无序发声以及保密信息、敏感信息等泄露问题。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委以市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搭建了政务新媒体平台等为一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加强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严格内容审核把关,强化安全保障,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每月对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上报。着力打造好大同市卫健委官微(微信公众号)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微信年访问量达2000万余人次。

(五)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不断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科员为小组成员的工作格局。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机构,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对接、收集、整理、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效率。2022年,组织政务公开培训1次,不存在因政务公开导致的投诉、举报或其他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8.9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2年,我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召开60余场新闻发布会进行政策解读以及抗疫指导稳定了群众情绪,增强了抗疫信心,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报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搜集渠道有待拓展。下一步,我委将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我委工作的全过程。同时,注重加强与上下级相关单位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总收集报送信息,强化日常检查,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信息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好政府信息服务卫生健康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全年我委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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