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47/2025-00007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专栏
发布机构: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25-08-05 11:33
标题: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文号:
时效: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5-08-05 11:33 来源: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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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事项依据

检查方式

责任主体

实施主体

备注

1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情况

行政检查

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各类企业,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单位是否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选派执法检查人;

2.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特定单位开展针对性检查;
3.结合日常业务管理,对存在疑点或异常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

单位为职工个人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

行政检查

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各类企业,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单位是否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1.对部分单位进行实地走访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2.接受职工反馈,核实单位相关操作情况。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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