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1/2025-00213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9-04 11:47
标题: 关于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行政检查裁量基准的通知
文号: 同人社函〔2025〕248号
时效:

关于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行政检查裁量基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4 11:47 来源: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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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的通知》(晋政办发〔2025〕9号)及《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行政检查裁量基准》(晋人社办发〔2025〕4号),我们制定了《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行政检查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实施行政检查

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行政检查裁量基准实施行政检查,不得在清单之外擅自安排检查。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程序,确保行政检查依法、规范、公正、文明进行。

二、加强行政检查计划管理

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任务、检查时间、检查频次等。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积极推行“综合一次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检查。加强对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计划有效落实。

三、强化检查结果运用

要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检查结果与信用监管、风险预警、分类分级管理等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对象,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对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可适当减少检查频次。

联系人:魏园

联系电话:0352-7930162

    附件: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及行政检查裁量基准.docx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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