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35200013/2022-00079 | 信息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2-03-30 18:11 |
标题: | 大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2022年度预算公示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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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2022年度预算公示
第一部分概况
一、单位职责
以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名义,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隶属市生态环境局,副县级建制。设置8个职能科室,规格为副科级(包括:办公室、法规科、稽查科、自然生态保护执法科、水生态环境执法科、大气环境执法科、土壤固废与辐射安全执法科、监控科);设置4个综合执法大队,规格为正科级。暂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76名,其中队长1名(副县级)、副队长3名(正科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4正12副。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大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2022年部门预算1140.30万元,比上年减少10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53万元,比上年减少2.87%,项目支出160.77万元,比上年减少33.28%
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979.53万元,占总预算85.9%。比上年减少109.17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其中:人员经费859.95万元,主要包括(按实际情况写)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公用经费119.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160.77万元,占总预算14.1%。与上年比减少80.2万元。其中环保专项事务工作经费项目74.3万元,环保执法经费45万元,大同市水污染防治应急物资储备及管理费19.6万元,法律顾问咨询费5万元,驻村帮扶人员经费10.5万元,残疾人保障金6.37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0.5万元,比2021年减少(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9.5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0万元,下降14.3%,原因是2022年度办公经费减少2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0.77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鼓励附表说明)
1)、环保执法经费:确保完成2022年度环境监管工作,用于依法监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清洁生产制度等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落实。依法对重点排污单位排污口设置、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实施监管。对各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并对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稽查。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的其他工作。
2)、环保专项事务工作经费:保证环境执法移动平台稳定运行,执法人员配备的移动终端稳定运行,确保执法数据上传率,完成2021年度环境执法工作。12369环保热线畅通,全国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的正常运行维护,确保举报数据及时准确上报录入,统计处理。
3)、大同市水污染防治应急物资储备及管理费:用于大同市水污染防治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建成后,我市的水污染防治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机制将得到进一步完善,我市一旦发生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时,应急物资可及时调配,确保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快速有效处置,将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车辆数量3辆,账面原值78.96万元,累计折旧72.73万元,资产净值6.23万元;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名下无房屋产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其他国有资产帐面原值757.97万元,累计折旧(摊销)427.33万元,资产净值330.64万元;
七、其他说明
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