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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5200010/2018-00085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8-04-12 18:04
标题: 关于大同市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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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同市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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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十五届人大

次会议文件14

 

 

关于大同市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330日在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大同市财政局局长    魏继平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深入推进“136”发展战略,经济发展实现由,财政收入大幅增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基本民生持续改善,财政改革深入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相继批准了本级预算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2017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90亿元,与备案预算一致;支出预算由208亿元变动为332亿元,主要是: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增加8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增加11亿元、调入资金9亿元、各级财政上年结转24亿元,净增支出124亿元。

201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8.3亿元,为预算的120.3%,比上年增长21.8%全省排名总量第五,增速第四。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325.5亿元,为预算的98%比上年增长13.8%。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体育与传媒、农林水事务、城乡社区事务、节能环保、粮油物资储备及交通运输等民生支出26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7%。

2017年全市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72.9亿元,为预算的108.9%,增长10.1%,其中:增值税完成30.2亿元,为预算的104.9%,增长44.1%;企业所得税完成10.6亿元,为预算的103.5%,增长5.9%;个人所得税完成3.2亿元,为预算的126.8%,增长27%;资源税完成7.1亿元,为预算的156.2%,增长77.6%;其他税收完成21.8亿元,为预算的104.7%,下降24.2%。非税收入完成35.4亿元,为预算的153.2%,增长55.8%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执行54.1亿元,为预算的99%,与上年持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执行28.1亿元,为预算的98.7%,增长1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43.5亿元,为预算的98.6%,增长10.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8.1亿元,为预算的97%,增长6.6%;节能环保支出执行9亿元,为预算的97.1%,增长15.4%;农林水支出执行39.8亿元,为预算的97.8%,增长17.8%;科学技术支出执行2.2亿元,为预算的98.6%,增长144.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2亿元,为预算的93%,增长31.9%;住房保障支出执行32.7亿元,为预算的99.3%,下降3.5%;城乡社区支出执行27.4亿元,为预算的98.6%,增长18.6%

其他项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23.7亿元,为预算的99.7%,增长12.8%;公共安全支出执行18.2亿元,为预算的99.1%,增长5.2%;交通运输支出执行12亿元,为预算的99.5%,增长76.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8亿元,为预算的99.5%,增长123.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亿元,为预算的86.5%,增长33.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1.1亿元,为预算的98.8%,增长10%

2.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本级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市政府将市本级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0.4亿元,与备案预算一致;支出预算由89.8亿元变动为118.2亿元,主要是: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增加8.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增加6.4亿元、调入资金6.1亿元、各级财政上年结转7.4亿元,净增支出28.4亿元。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2.8亿元,为预算的120.6%,比上年增长22.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16亿元,为预算的98.2%,比上年增长27.2%

2017年市本级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47亿元,为预算的104.9%,增长6.3%。其中:增值税完成19.7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4.9%;企业所得税完成8.1亿元,为预算的102.5%,与上年持平;个人所得税完成2亿元,为预算121%,增长17.6%;资源税完成3.5亿元,为预算的141.7%,增长59.1%;其他税收完成13.7亿元,为预算的104.9%,下降21.8%。非税收入完成25.8亿元,为预算的165.7%,增长68.6%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执行12.4亿元,为预算的100%,剔除2017年绩效工资改由2018年列支等不可比因素后与上年持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执行15.7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2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13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5.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5.3亿元,为预算的98.7%,增长6%;节能环保支出执行1.3亿元,为预算的100%,剔除市级煤改电煤改气资金由县区列支不可比因素后与上年持平;农林水支出执行5.9亿元,为预算的99.5%,增长18%;科学技术支出执行0.5亿元,为预算的96.3%,增长15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4亿元,为预算的100%,剔除市级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资金由县区列支不可比因素后,增长5.6%;住房保障支出执行13.2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51.7%;城乡社区支出执行10.6亿元,为预算的97.7%,增长7.1%

其他项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7.7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4.1%;公共安全支出执行11.3亿元,为预算的99.9%,增长5.6%;交通运输支出执行5.4亿元,为预算的100%,剔除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及上级燃油补贴资金不可比因素后,增长30.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5亿元,为预算的99.9%,增长169.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亿元,为预算的99.9%,增长1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0.7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40%债务付息支出执行5.3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76.7%

3.省对我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7年省对我市转移支付181.1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返还性收入8.9亿元,比上年增长16.2%;一般性转移支付111亿元,增长14.9%;专项转移支付61.1亿元,增长2.7%

4.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初步汇总市县两级财政总决算(草案),到2017年底,全市财政净结余为累计赤字0.5亿元,当年消化赤字3.7亿元,其中:市本级消化了全部赤字1.4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7.1亿元,比上年增长143%。其中:市本级完成48.8亿元,比上年增长174.2%。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60.3亿元,比上年增长118.5%。其中:市本级支出39.2亿元,比上年增长143.5%。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9.3亿元,比上年增长158.3%;预算支出执行8.3亿元,比上年增长295.2%。其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5亿元,比上年增长136.1%;预算支出执行8亿元,比上年增长281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8.2亿元,比上年增长55.4%;预算支出执行156.8亿元,比上年增长72.5%。其中: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3.1亿元,比上年增长41.9;预算支出92.3亿元,比上年增长43.5%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省核定我市新增债券25亿元,主要用于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转贷我市置换债券42.6亿元,全部用于置换存量政府债务。截至2017年底,全市政府债务限额297.6亿元,政府债务余额288.8亿元,比限额低8.8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61.1亿元,债务余额253亿元,比限额低8.1亿元。

(六)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2017年,全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落实。

1.加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64亿元。倾力推动转型综改试验。实施开发区财政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市对开发区财税优惠政策,拨付转型发展专项资金2.06亿元,推动开发区尽快形成转型综改主战场。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古城保护、园林绿化、场馆道路、学校医院、转型发展园区、城乡清洁工程等财政投入达到54.7亿元。致力转变财政投入方式。积极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激励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投资领域,全市18个项目纳入财政部PPP项目库,投资金额130亿元。尽力培育经济新动能。促进企业强基础补短板,大同现代纺织工业新城建设投入1亿元,市科技园区研发中心建设6000万元,同药集团院士站创新科技平台建设5000万元,同煤集团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各级财政共拨付补贴资金13.5亿元,努力夯实经济发展财源基础。

2.努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努力促进应收尽收,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大幅度超收。积极争取上级加大对我市的支持力度,转移支付及补助资金达到197亿元,比上年增加30亿元,有效缓解了预算收支平衡压力。努力筹措转型发展资金,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7.6亿元,有力保障了重点建设和债务置换资金需要。依法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和债券资金22.8亿元,统筹用于保民生保重点等重大事项,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因应省财政消化赤字要求和奖励政策,全市消化赤字3.7亿元,得到财力性奖励1.85亿元,努力促进我市财政增强保障能力和持续健康运行。

3.全力保障改善基本民生。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全市农业支出39.8亿元。在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基础上,突出支持精准脱贫攻坚,市本级财政年初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24亿元,比上年增长157.73%,圆满完成财政扶贫投入总量和增幅双增长目标任务,年中债券资金新增扶贫投入2.3亿元,产业、就业、搬迁、金融、健康、教育、低保兜底等扶贫措施全面落实。投入54.1亿元,优先保障教育发展。实施名师名校名校长工程,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健全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投入28.1亿元,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策,完善医疗卫生财政补偿机制,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投入4.5亿元,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持力度。落实促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财政补助标准。投入32.7亿元,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和廉租房建设,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支持11件为民办实事兑现落实,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4.着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所有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四本预算之间的统筹衔接更加紧密。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全市预决算公开范围实现全覆盖,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率100%,市级财政连续两年进入《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报告》前100名。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教育、卫生、农业、社会保障等重点项目试编财政中期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施严格的存量资金清理。收回的存量资金统一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用于财政支出预算。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定《大同市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促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5.着力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加强预算管理。政府性债务分类列入预算,足额安排还本付息资金。严格限额管理。确保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在省下达限额之内。强化监督检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举债融资管理的实施方案》,推动融资平台转型市场化运营,全面排查整改违规举债行为,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2017财政收支预算运行取得比预期更好的成效,这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同心同力、苦干实干的结果。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财政面临的一些问题仍比较突出,诸如:公共财政收入总量小,新兴产业形成现实税源仍需一个过程;刚性支出增长快,建设和发展对公共财政期望值很高,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力紧张与支出进度慢并存,部门支出主体责任意识亟需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和市场要素对接不充分,市场意识需进一步强化;县域财政基础仍然薄弱;政府债务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需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努力做好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8年全市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深入实施“136”发展战略,全力支持打造先行区、当好两尖兵、推进三大振兴、五大行动引领五大工程,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经济转型发展;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基本保战略;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奋力开创大同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持。

(一)2018年预算编制原则

一是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宏观政策相衔接。

二是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充分体现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的要求。既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安排好各项民生支出,着力解决好各项突出问题,又按照国家省市确定的重大战略和重点改革要求,为转型发展提供坚强财力支撑。

三是注重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坚持效益优先,加强资金统筹,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四是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强化跨年度预算平衡。

五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二)2018年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15.8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7%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25亿元,比上年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同口径增长7.9%。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亿元,同比增长(下同)4.2%;公共安全支出13.7亿元,增长3.6%;教育支出50.7亿元,增长7.6%;科学技术支出1.1亿元,增长36.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4亿元,增长1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亿元,增长8.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5亿元,增长25.9%;节能环保支出4.8亿元,增长37.7%;城乡社区支出17.2亿元,增长4.3%;农林水支出20.5亿元,增长24.2%;交通运输支出6.7亿元,增长30.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4亿元,增长5.3%;住房保障支出6.6亿元,增长37.5%;债务还本付息支出8.5亿元,增长6.3%;预备费2.4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支出2.1亿元,下降30.2%

上述全市预算草案为市代编预算,待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将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2018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8.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7.7%。其中:税收收入51.5亿元,增长9.5%;非税收入26.9亿元,增长4.4%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7.1亿元,比去年初89.8亿元,增长8.1%。资金来源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84.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亿元。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亿元,同口径(下同)增长4.5%;公共安全支出9.6亿元,增长1.8%;教育支出12.1亿元,增长4%;科学技术支出0.6亿元,增长40.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亿元,增长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亿元,增长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亿元,增长18.5%;节能环保支出1.2亿元,增长45.7%;城乡社区支出6亿元,增长15.7%;农林水支出9.6亿元,增长22.3%;交通运输支出4.5亿元,增长36.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5亿元,下降14.6%;住房保障支出2.5亿元,增长38.3%;债务还本付息支出7.8亿元,增长86.6%;预备费1.5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支出11亿元,增长119.7%

2018年市级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363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7.7%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1.8亿元,比上年增长95.6%;预算支出安排111.8亿元,比上年增长110.8%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7.7亿元,比上年增长120.7%,加上收回各单位存量资金统筹安排的12亿元,2018年基金预算可用财力为119.7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8.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9.7亿元,比上年增长132.2%主要项目:一是支持转型发展资金15亿元。主要包括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资本金、产业转型项目投资管理公司、经发投公司、金控集团资本金8.5亿元;院士和行业领军人才奖励1亿元;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政策性融资性担保资金1.3亿元;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或改制补助1.1亿元;长城一号旅游公路建设等2.8亿元;地震应急指挥技术中心建设和城市公共空间管理0.3亿元。二是支持两个尖兵”17.2亿元。主要是支持能源革命十大工程资金10亿元;工业振兴发展基金5亿元;双创及招商引资2亿元。三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8.5亿元。四是防范化解风险资金34.2亿元,其中:还本付息14.2亿元,化债资金20亿元。五是征地拆迁补偿10亿元。六是保障性住房建设7.4亿元。主要是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七是生态建设3.5亿元。主要是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配套资金0.8亿元;连片造林配套、沿古长城生态修复、城市绿化、污水处理、农村公路养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等2.7亿元。八是城市建设22.5亿元,将与政府债券资金、其他社会资本一起统筹用于城市重点项目支出需要。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700万元;预算支出安排700万元。主要用于市属关闭、破产企业和大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费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36亿元,预算支出安排136亿元。其中,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4亿元,预算支出安排92亿元。

三、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切实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

(一)突出重点,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市级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完成财政扶贫投入总量和增幅双增长目标,补齐全面小康关键短板。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发力,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就业脱贫、教育扶贫、兜底扶贫全面推进,促进脱贫攻坚目标的圆满完成。统筹安排生态建设资金11亿元,着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国土绿化行动,支持煤改气煤改电、空气预报预警、污染源普查和监控、清洁取暖奖补,保住大同蓝;水体修复、农村垃圾污水处理、河道综合治理修复,建设大同清;连片造林、沿古长城生态修复、通道绿化、京津风沙源治理、土地污染风险评估,厚植大同绿。市级安排化债资金20亿元,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严格债务限额管理,统筹用好减债、延债、换债、转债等多种形式,逐步多策消化累积的存量债务,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二)不负使命,支持打造先行区、当好两尖兵

支持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主攻方向的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的先行区建设。推进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通用航空、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推动煤炭、电力、轻工等传统产业创新发展,促进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现代金融、康养产业健康发展。贯彻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营改增改革,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培育企业活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市级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支持当好能源革命排头兵的尖兵,把能源革命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加快转型升级的重大抓手,重点为能源高端制造、智慧能源示范、新能源供给提速、传统能源增效、能源科技创新五大行动、十大工程提供重要支撑。统筹资金6.3亿元,支持当好对外开放新高地的尖兵,重点支持领军人才引进、全域旅游发展、机场航线补助、创优双创及招商引资环境。

(三)紧扣关键,支持实施三大振兴战略

集中财力加大对工业振兴、乡村振兴、文旅振兴的财政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实施工业振兴战略,贯彻转型项目建设年精神,落实十条奖励政策,支持三百扶持工程,做好东部产业承接,用好政府引导基金。加力打造开发区工业振兴主战场,全面落实支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开发区税收收入增量省市分成部分全额返还奖励。统筹脱贫攻坚、支农专项和涉农整合资金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一带三区四大项目实施,重点支持高铁延线特色农业产业带、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区、农牧交错带示范区、有机旱作农业示范区建设。统筹投入3.2亿元支持文旅振兴战略,围绕建设国际一流全域旅游目的地的战略要求,落实文旅振兴各项优惠政策,突出精品策略,促进多元融合,支持全域发展,促进文化旅游成为地方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

(四)保障改善民生,增进人民根本福祉

保证基本、兜牢底线,在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支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努力实现教育资源优质均衡配置,完善生均拨款制度,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强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继续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完善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490元。给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帮扶。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50元提高到55元。支持社会养老服务及康养产业发展。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支持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住房货币化补贴。

(五)强化收支管理,确保实现预算目标

努力组织财政收入,既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又依法强化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努力实现应收尽收,注重优化收入结构,全面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和效益。全力落实国发42号文件精神,着力挖掘政策资源含金量,主动作为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搭建落实政策的承接载体,努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等政策资金支持。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的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财政供养人员、三公经费三个零增长把有限的资金集中用于保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高支出精准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为实现年度预算目标创造条件。

(六)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精心设计我市县区新行政区划改革的财政体制过渡办法,随着新一轮全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在省对我市体制调整的框架内,合理划分区域均衡的市、县(区)间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市、县(区)两个积极性。不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做好中期财政发展规划,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财政透明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目标设定,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应用,健全以结果为导向配置公共资源的绩效管理机制。坚持依法科学理财,加快人大与财政的联网并网,积极配合好人大对预算执行的适时监督。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促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多元化体系。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强化各部门支出主体责任,确保预算资金尽快见效。认真执行国家税制改革政策,稳妥开展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改革。

各位代表:2018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指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全力完成好财政工作任务,为实现美丽富裕幸福大同做出积极贡献。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大会秘书处                               2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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