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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5200061/2021-00053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1-07-29 11:03
标题: 大同市住房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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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住房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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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制度改革、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政策;

(二)负责全市公有住房出售工作;

(三)负责全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工作;

(四)负责全市公有住房出售和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等资金的管理、划转、使用和支取等有关工作;

(五)负责大同市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拨付;

(六)负责大同市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年工龄折扣额、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系数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标准的适时调整有关申报工作;

(七)负责全市房改房和住房分配货币化家庭档案的建立、管理和利用等工作;

(八)负责全市房改房转移备案登记前的核实工作;

(九)负责做好大同市本行政区域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十)负责对县(区)住房制度改革、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业务指导;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组成

从部门决算构成来看,大同市住房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包含中心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费。根据上述职责,中心目前内设科室7个,分别是综合科(党建办公室)、房改业务科、住房货币科、住房维修科、住房资金科、住房信息科和房屋征收补偿科。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大同市住房事务中心.XLS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情况

2020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46.42万元,本年收入397.05万元,比2019年收入减少22.5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入我单位的大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项目资金拨款收入减少;本年支出443.43万元,比2019年支出减少18.14%,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心厉行节约项目支出有所减少所致,结余分配0.04万元,无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46.42万元,本年收入397.01万元,本年支出443.4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余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付“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9年支出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因公出国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无变化。

三、商品和服务经费情况

大同市住房事务中心2020年度为满足单位正常运行支出的商品和服务经费87.01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大同市住房事务中心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发生。

五、政府基金支出

2020年度单位无政府基金支出。

六、其他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车辆编制合计1辆,单位实有汽车2辆。单位原有的一辆汽车处于报废状态,不能使用。原征收办车辆属于机构改革新合并的单位所有,因其2020年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决算并入主管局,故不在大同市住房事务中心的决算统计数里。

2、房屋情况

单位用房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编制人数核定的统一用房,实际面积881.22平米。

(二)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事业发展类、专项资金项目都按照要求设定目标绩效。2020年大同市住房事务中心年初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已按照财政要求制定项目绩效申报,项目支出也按照政府及财政的相关政策要求实施支出管理,完成了年初预定的目标任务。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决算安排的因公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经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际件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应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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