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廉租房将并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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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取 号: | AB-SFGJ-ZHXX-2013-060 | 内容分类: | 综合信息 |
主题分类: | 综合信息 | 关 键 字: | |
信息来源: | 大同市房管局 | 发 布 人: | sfgj |
发布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3/12/09 |
明年起统称公租房 申请渠道将进一步完善 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3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从2014年起各地廉租住房(含购改租等方式筹集,下同)建设计划调整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2014年以前年度已列入廉租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可继续建设,建成后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