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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个县的城市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已全部完成,并顺利通过省厅验收,各县已公布执行。
二、南郊区、新荣区工业出让最低限价的下调工作经过积极努力,已经通过省厅验收并上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实施。
三、市本级城市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资料收集整理、成果汇总、样点数据采集、电子图件以及文本制作等工作均已完成,成果待通过专家论证会后,市政府正式向省政府提出申请批准,上报国务院备案后,由市政府公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