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政府信息,编制《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办公室

办公地址: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行政综合办公楼西辅楼七层713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52-7950288

传真号码:0352-7935713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本机关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介绍、办公地址等;

2、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3、《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大同市政府网站开设的市住建局栏目公开政府信息。网址:http://www.dt.gov.cn/

2、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将在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依法予以答复。

(一)申请方式

1、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大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印有效,可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领取,也可在大同市政府网站下载。

2、为提高申请的办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尽、准确,请尽量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查询的特征性描述。

3、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行政综合办公楼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邮政编码:037000。

(3)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3)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提供相关申请手续的电话咨询服务。

(二)申请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出具登记回执。

(三)答复

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本机关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