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

本机关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单位介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审计计划、工作总结及政务动态等法定公开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指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可以根据需要向审计部门申请获取的相关审计信息;三是不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审计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信息

(一)公开方式

大同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大同市审计局政务公开专页(网址:http://www.dt.gov.cn/dtzww/ssjj/dept_xxgk_fdzdgk.shtml)和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二)公开时限

以市审计局名义发布及以市审计局作为主办单位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除市审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需要市审计局提供的信息,向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申请。

(一)申请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大同市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街瑞兴大厦2号办公楼15楼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2-6248789

邮政编码:037006

(二)申请形式

申请人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大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申请领取,也可通过大同市审计局政务公开专页上下载电子版本。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大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2)通过信函形式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邮政、ESM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并填写《大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三)申请的要求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向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申请公开信息,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四)申请的处理

1.受理的程序

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收到《大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于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将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的结果

(1)申请的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信息,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①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②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将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③依《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④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将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⑤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⑥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⑦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五)所需信息的形式和反馈信息的方式

按照申请人填写《大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的要求,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本机关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将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六)费用收取

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申请提供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处理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市审计局将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监督和保障

(一)信息更正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市审计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要求市审计局更正。市审计局审核属实的,将予以更正并告知申请人;不属于市审计局职能范围的,市审计局也可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或者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提出。

(二)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352-6248736,办公地址:大同市平城区永宁街75号,邮政编码:037006,接待投诉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