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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市级政策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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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8-16 11:45
标题: 《关于印发促进大同中关村科技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解读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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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促进大同中关村科技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解读性文件

发布时间:2024-08-16 11:45 来源:大同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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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赋予大同市“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的重大使命,推动大同中关村科技园及“晋创谷·大同”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聚焦新装备、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等产业,构建“北京研发大同中试”和“北京研发大同制造”的产业发展模式,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主要包括支持科创团队及企业入驻、支持科技创新、支持金融服务创新、支持人才培养及引进、附则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支持科创团队及企业入驻

(一)企业入驻全周期代办。

(二)科创团队入驻全流程服务。

二、支持科技创新

(三)创新落户企业注册资本支持。

(四)扩大创新券使用范围。

(五)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

(六)支持重大创新项目。

(七)支持建设科技创新平台。

(八)支持技术交易。

(九)提升技术转移市场化服务。

(十)给予“高精尖”科技创新奖励。

(十一)创新产品优先采购。

三、支持金融服务创新

(十二)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引导专项。

(十三)共同设立产业协同基金。

(十四)加大科技保险产品供给。

四、支持人才培养及引进

(十五)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

(十六)柔性引进人才(团队)奖励。

(十七)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

(十八)生活补贴和学费补贴。

五、附则

(十九)本政策措施对入驻“晋创谷·大同”的科创团队、平台及企业同样适用。

(二十)本政策措施中第二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按《大同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人才激励十六条措施(试行)》(同发〔2023〕5号)执行。

(二十一)本政策措施与本市各级其他同类政策不一致的,按“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本政策措施自2024年9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大同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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