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众及时、准确获得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我单位将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主动向公众公布。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1.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共分九个大类,包含组织机构、规章文件、部门动态政府等内容。具体见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本机关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大同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公开。
3.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提出
申请人应当填写《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通过受理机构自行领取或复制。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信息或证明文件。
申请人可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到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现场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当面提交。现场提交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申请表》填写要求:
《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
(4)一张申请表填写一项申请内容。
为提高工作效率,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项信息,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办理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对要件完备的,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我中心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三)责任义务和隐私保护
申请人对申请答复内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申请时所填用途。如果申请人恶意修改或使用本机关提供的信息,本机关将保留依法追究申请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本机关充分尊重和保护申请人的个人隐私。除申请人本人授权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本机关不向任何无关第三方公开、提供或透露申请人的信息及其申请公开的事项内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称: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通信地址:大同市迎宾街国金中心C座
咨询电话:0352-6242868,传真:0352-6242868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方式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