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35200068/2019-00005 | 信息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同市卫健委 | 发布日期: | 2019-03-26 09:08 |
标题: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示 | 文号: | |
时效: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示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及机构设置
(二)主要职责
二、部门公开预算表(表1-表12)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及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大同市委、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同字[2019]6号)要求,将原大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煤炭工业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编制71人(含工勤编制6人),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设23个内设机构,单位在职人员69人。委直属预算事业单位27个,县处级单位9个,18个科级单位。其中:市直医院6所,卫生健康机构1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个。市直6所医院、6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为财政差额补助单位,其余单位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县区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组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3、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和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6、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拟订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统筹推进中医药振兴工作。
11、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2、负责市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公开预算表
表一2019年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二2019年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三2019年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分经济科目支出情况表;
表四2019年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分政府经济科目支出情况表;
表五2019年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六2019年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此表为空表,2019年部门各预算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表七2019年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八2019年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九2019年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十2019年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表十一2019年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十二项目绩效目标表(包括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大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同市第二人民医院、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大同市中医院(全额)、大同市中医院(差补)、大同市卫生学校9个预算单位、15个300万元以上项目绩效目标表)。
以上部门公开预算表的数据包含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和所属单位预算汇总。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47352.15万元,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51184.06万元,2019年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383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483.93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5735.13万元;政府性基金0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1810万元,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事业收入113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42万元;2019年新增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755.22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47352.15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5436.88万元,项目支出18160.0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3755.22万元。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51184.06万元,2019年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3831.91万元。2019年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城乡社区支出,包含教育支出3544.66万元,主要用于所属教育机构各项支出;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0.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所属机构离退休人员支出;卫生健康支出42236.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以及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机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各项工作项目经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638.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所属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支出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483.93万元,同比减少12.23%。1、基本支出25436.88万元,同比减少4.65%,主要是大同市中心血站成为政府购买服务单位,所有预算支出列入项目支出;2、项目支出18047.05万元,同比减少21.08%,主要是公立医院项目预算支出减少。
四、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8.92万元,2018年预算安排112.76万元,比2018年增加6.16万元,主要为老龄工作委员会合并到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增运行经费。其中: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13.76万元,大同市计划生育协会5.16万元。包括办公费 5.1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3.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3.21万元、福利费18.12万元、其他交通费56.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193.65万元,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991.6万元,比2018年增加2202.05万元。主要项目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大同市中心血站)3755.22万元,医疗设备试剂200万元,医疗办公设备1000万元,物业管理服务费38.7万元,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自助发放机30万元,日常办公设备购置和印刷品印制等169.73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安排“三公”经费66.1万元,2018年安排“三公”经费109.6万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4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6万元,比2018年增加0.2万元;公务用车费中运行维护费62.5万元,比2018年减少43.7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用没有安排。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费增加了老龄工作委员会的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于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减少43.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所属27家预算单位共有机要通讯用车、普通公务用车、专用技术用车实有数132辆。
2、房屋情况: 办公及教学用房面积191495.68平方米。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2019年预算安排的一般性项目、经常性项目、专项转移支付类项目和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经费类项目,都按要求设定了绩效目标,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随2019年预算上报。卫生健康部门3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共涉及9个单位15个项目,绩效目标同预算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大同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以表格形式说明。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万元) |
绩效目标 |
绩效评价结果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大同市中心血站) |
3755.22 |
为全市医疗用血提供安全有效的血液和血液制品 |
保障全市安全用血,增加用血单位,提高献血人次,实现血费收入1400万元,为全市人民的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
大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 |
500 |
完成2019年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新生儿筛查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智障儿的发生,对社会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战略有重要意义 |
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儿的发生,减少残疾发生 |
大同市第二人民医院 |
二医院院区设施配套改造 |
1000 |
实施院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二期),完善院区配套设施改造,适应现代医院发展的需要,以满足大同市及周边地区广大肿瘤患者的治疗需求 |
实施院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二期),以满足大同市及周边地区广大肿瘤患者的治疗需求 |
大同市第二人民医院 |
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 |
828 |
使企业离休干部得到最好的医疗救治,确保企业离休干部的身体健康。解决企业离休干部病有所医之忧 |
为企业离休干部做好医疗救治工作,保障企业离休干部的身体健康,避免产生不安定的社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 |
计划生育事业经费 |
400 |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指南要求等购置设备,为保障母婴安全提供必需的救治条件和救治能力 |
我院承担着大同市及周边区县危重孕产妇的孕期保健、管理、救治工作,及对各级各类医院的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每年接受的由大同市各个市级医院及周边区县医院转入的疑难危重孕产妇500余名,每年实施抢救的危重孕产妇200余名,极大地缓解了兄弟医院的救治压力,为大同市妇女儿童健康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 |
离休干部医药费 |
462 |
使离休干部得到最好的救治,确保离休干部身体健康 |
为离休干部做好医疗救治工作,保障离休干部的身体健康,避免产生不安定的社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 |
医疗器械设备购置 |
1000 |
使大同及周边地区糖尿病及慢性并发症患者得到规范性管理及治疗,降低并发症及病死率,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 |
全面提升大同及周边地区糖尿病及慢性并发症规范化防治能力 |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 |
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费 |
1150 |
积极响应国家对全科医生培养的重视,进一步健全全科医生培养机制,调动全科医生学习的积极性,为本地培养优秀的全科医生,满足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才需求 |
是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内容之一,是市政府工程,该项目完工后主要用于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业务 |
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 |
1.5T核磁共振成像系统 |
300 |
让周边群众就近就医,购买更先进仪器及设备服务于大众 |
我院承担着当地及周边400多万人口的救治任务,解决我院无核磁设备,群众看病不方便的问题 |
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 |
计划生育事务经费 |
300 |
支持医院发展,为医院提供资金保障 |
医改后国家为支持医院后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服务于社会及人民
|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 |
离休干部医药费 |
465 |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承担147个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及时进行报销 |
139个普通离休干部,每人每年3万元整;8个省级离休干部,每人每年6万元整。保障离休干部基本医疗生活质量 |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 |
大型医疗设备购置 |
1000 |
提高医院整体水平,同时带动多学科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提升恶性肿瘤诊治质量,增加新的诊查项目。预计周检测人数30人次,年收入800万元,为医院及地区医疗发展创造更多的效益 |
大同市五医院作为省区域医疗中心,配置PET-CT后,方便了患者赴外地就医检查,又能提高本地区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促进大同的医疗事业发展 |
大同市卫生学校 |
2019年中职学校免学费上级补助及市级配套资金 |
352 |
弥补学校一般公用经费支出的不足,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正常而顺利地开展 |
国家为中职学校一、二年级的在校生减免全部学费,让更多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学费的学生能顺利地完成中专学业,为国家培养更多更优秀的一线的医护的人才 |
大同市中医院(全额) |
中医能力建设及运行补助经费 |
600 |
保证医院服务能力持续提升,良性发展 |
激发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能力 |
大同市中医院(差补) |
物业运行补助 |
1187 |
保证医院正常运转,保障医疗工作需求 |
服务人民群众,保障身体健康 |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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