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3-01325
信息分类: 2022人大建议
发布机构: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3-01-04 16:39
标题: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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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1-04 16:39 来源: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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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爱英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农村污水处理及居民配套管网建设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建议非常符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我们目前和今后的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二、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情况需给您说明的是:

近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我们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为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要求,确定了“按照乡村地区‘宜居、宜业、宜游’的发展理念,以乡村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保护优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指导各县区编制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为今后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为了切实把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坚持“突出重点,有序实施;利用优先,污染减量;因地制宜,分类治理;经济实用,维护简便”的原则,对于一些城郊结合部或城镇污水处理厂周边的农村,优先将其生活污水纳入了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对于周边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相对完善的村庄,将居民生活污水就近输入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对于常住人口数量多、污水产生量大、易于统一收集的村庄,建设收集管网,采用污水处理厂(站)、一体化处理设施、集中式人工湿地等方式集中处理;对于居住相对分散、常住人口少、难以统一收集的村庄,采用了建设费用和运行费用较低的分散处理技术。截至2021年底,全市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308个,其中纳入市政管网及资源化利用的213个村,建有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95个村,治理比例为21.29%。这些村庄生活污水的治理为我市农村水污染防治起到了典型示范的作用。

(三)为了积极申请中央及省级资金的支持,我们组织各县区政府编制农村污水及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以县为单位打包项目,积极推动项目入库,争取上级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尽管我们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上做了一定工作,但是,由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于起步阶段,以及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复杂性,困难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仍然是农村人居环境较突出的短板,面临着思想认识和资金投入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三、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认真落实,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工作:

(一)示范先行,规划引领。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中的任务,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分年度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夯实主体,明确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将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负责项目落地、资金安排使用、推进实施和运行管护,逐级细化任务,落实措施和责任,建立工作台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统一调度,依法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在短时间内很难一蹴而就,为了更加科学精准做好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一要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规划相结合,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二要综合考虑现阶段城乡发展趋势、财政投入能力、农民接受程度等,合理确定污水治理任务目标;三要优先整治生态环境敏感、人口集聚、发展乡村旅游以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范围内的村庄,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梯次推进,全面覆盖。四要在治理形式上,因地制宜,采取纳入市政管网、集中式污水处理、分散式污水处理、收集转运等模式进行有效治理。对于基础条件差,暂不具备治理条件的区域加大生活污水原位消纳,循环利用,减少污水排放,实施有效管控。

(四)申请资金,加大投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和后期运行费用资金缺口大,有效整合其他涉农资金,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对接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融资需求,充分发挥开发性、政策性的金融优势,加大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推动项目实施。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五)健全设施,配套制度。各县(区)政府要研究制定本辖区农村污染防治设施运维机制和管理制度,对原有设施建设不规范、运行不稳定的,管网破损、入户管网不健全、污水池内无水或水量较少等问题,采取设施(设备)维修或更换、管网修复、配套管网建设等措施恢复污水收集系统和湿地处理系统正常功能,确保农村污染防治设施长期有效运行,建议以县为单位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委托第三方公司统一负责或以本县污水处理厂为责任主体统一对所属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运维管理。保障已建成的生活污水设施正常运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

(六)加强宣传,全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广泛开展环保知识和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等手段深入宣传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全社会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积极发挥农户的主观能动性,实现共建共享,形成良好氛围。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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