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廖祺云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幼儿园及养老院消防监察力度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大同市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及时将您的建议与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沟通,现将相关工作落实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1.各级各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工作,主要领导要深入养老院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相关行业部门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印发工作方案,调度市、区两级相关行业及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行业部门一线检查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并由专班、行业“两条线”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任务落实。
2.集中对辖区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各单位严格落实火灾防控工作职责和安全制度。对于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列出责任清单、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指导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并强化执法查处和督改跟踪,确保隐患问题整改纠正到位;对于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督促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指导全市养老机构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定。
3.依托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等平台,配合相关行业部门,摸清学校幼儿园底数情况。将其纳入“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实施随机抽查检查,加大检查频次,对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火灾隐患,依法及时查处并督促整改,对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坚决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定期对单位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开展培训,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4.充分利用各类消防政务新媒体平台,加大养老院及幼儿园等重点场所典型火灾案例警示宣传,不断提升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针对养老院及幼儿园的火灾风险特点,制作消防安全提示挂图、视频,组织场所在醒目位置张贴,普及防范常识和自救逃生知识。加强员工消防培训,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人员疏散能力,确保发生火灾能够第一时间处置、快速组织安全疏散。
5.组织辖区消防救援队伍加强对养老院及幼儿园等重点场所的熟悉调研,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实地实装开展灭火救援演练,现场测试消防设施,优化作战力量编成,规范作战行动程序,明确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快速安全开展先期处置。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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