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3/2022-00018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2-01-30 13:22
标题: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3:22 来源: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 | |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对《大同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同政办函〔2021〕97号)和《大同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同政办函〔2021〕111号)认真贯彻落实,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切热点,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在大同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群管理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28条,其中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条,机构介绍1条,规章文件39条,部门动态139条,财政决策预算16条,行政执法专栏13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共按时签收、办结依申请公开件7件,申请主体全部自然人,申请内容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材料、环境质量数据等材料。我局全部按照要求和时限对其进行答复;无结转下年度依申请公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修订《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制定《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科室、单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执行《大同市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根据大同市生态环境工作特点,搭建基层政务公开框架,努力实现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进一步优化了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切实增强了主动公开的规范性和操作性。同时,逐步建立起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台账,详细登记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

(四)平台建设

1.2021年,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的专题专栏新开设了党史学习、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专栏,并及时发布相关内容。

2.目前,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除官方网站外,还有微博“大同环保官微”和微信公众号“中国大同蓝”两个新媒体进行内容发布,新媒体账号2021年总发布信息5449条,关注人数总计4289人。

3.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属大同市政府网站集群下的子网站,物理环境也同市政府网站在一起。

4.大同市生态环境宣教中心负责对局网站的内容发布工作,并对因网站迁移导致的错链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和回应,确保任务逐项得到落实。

2.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开时效、公开内容等。各有关科室、下属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局办公室汇总,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1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7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7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总体呈现有序、有力、有效态势,但与国家、省和市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内容及形式不够新颖和丰富,在抓准公众关注焦点和更加生动解读方面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要更具有规范性、专业性、针对性

下一阶段,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力度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账管理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借鉴一些好经验和好做法,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注重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通过新闻发布会、民生热线等多种形式,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四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