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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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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02-24 09:19
标题: 大同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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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4 09:19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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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启动实施之年。一年来,大同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法治建设基础不断夯实。一是抓学法用法。坚持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共安排学法3次,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抓统筹谋划。围绕全面依法治市及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制定《大同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1年度工作清单》,并推动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全部形成本级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清单,确立了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工作任务,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有方向、有目标、有规划、有行动。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市县乡三级政府和市县两级政府部门以及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全部上网公示。三是抓示范创建。全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营造以创促改、以创促建、以创促管的良好氛围,大同市(法治引领保障文物保护)和天镇县(法治保障巩固脱贫成果)2个项目被成功命名为首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并获推参加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选。

(二)坚持优质服务,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加快。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天津、内蒙古、宁夏、河北等四个省市(滨海新区、河西区、乌兰察布、鄂尔多斯、包头、呼和浩特、银川、张家口)对接合作,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业务模式,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动线下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平台融合。稳固“一枚印章管审批”运行方式,制定《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7项审批与监管制度办法。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目前,全市上线市级“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套餐615个,县级1658个,对必要的审批环节进行材料精简、流程归并、时限压缩,在一体化政务平台设置“一件事套餐服务”专窗。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一网通办”,同时打通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办事窗口的信息壁垒,实现“一套标准、一网通办、一天办结”。不断提高“互联网+监管”水平,年内,全市共汇聚监管业务数据27.8万余条,市本级监管事项认领率达100%,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率达100%,监管行为数据覆盖率达到62.17%。二是推动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出台《大同市全面加强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市县两级政府及开发区制定了《政务服务“全代办”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建设政务服务“全代办”工作专班,开设代办服务专窗,按照“自愿申请、无偿服务、专业高效、全程跟踪”的原则,为全市范围内招商引资项目及企业(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咨询、指导、协调、代办等各类服务,切实提高了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效率。三是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先后制定出台《大同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等4部文件,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支撑保障。梳理完善大同市“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直接取消审批9项、审批改为备案2项、实行告知承诺23项、优化审批服务70项。市政府通过3次赋权国家级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666项市级行政管理事项,取消4项行政许可事项,落实衔接2项行政许可事项,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加强立法制规,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一是积极推进政府立法工作。突出地域特色、文化特质和区域特点,制定出台《大同火山群保护条例》《大同市禁牧休牧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组织起草《大同市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大同市城市绿化条例(修订草案)》《大同市农村自建房质量管理条例(草案)》《大同市长城保护条例(草案)》4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废止了《大同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大同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3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实现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二是积极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贯彻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充实市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共聘任市政府法律顾问20名,切实加强对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今年,共审查市本级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93件,对全市行政执法单位的3996条“权责清单”的法律依据逐一予以研究论证,合法性审查已成为我市行政决策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四)聚焦执法改革,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深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这一主题,不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10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深化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下移执法重心,厘清职责边界,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目前,全市126个乡镇(街道)全部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完成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组建工作。二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两批次申领执法证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大讲堂”6期,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组织全市有关部门梳理并公示本部门保留的证明事项目录和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目录,通过行政执法专栏公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238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39项;在全省首家开展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形成全市执法数据统计分析情况报告,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在全市农业、市场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五)突出监督实效,行政权力运行不断透明。一是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成立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完成市本级行政复议权限集中,实现行政复议“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模式,全年,市本级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6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办理市政府本级行政诉讼一审案件49件,办理市政府本级二审案件16件。二是坚持政务公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公众关切,加大公开解读回应力度,促进政府有效施政,先后出台《大同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大同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和《大同市政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1件,答复率100%。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和条目,优化信息公开栏目架构,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便利性,基本实现在线表格下载、在线投诉、在线意见征集、在线效能监察等功能,全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3.1万余条,用户总访问量3521.3万余次。三是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强化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跟踪督办,确保建议提案办理进度加快、办理质量提升,全年,共办理18件省人大代表建议和26件省政协提案,办理125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和231件市政协提案,通过充分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推动问题的落实和解决,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复率100%,代表和委员的最终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为100%。

(六)创新治理方式,矛盾纠纷化解不断增效。一是着力建设法治乡村(社区)。2021年,我市4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0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大同市第一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大力推进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市已注册法律明白人6017名,通过政策法规宣传、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等促进基层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整合优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同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不间断“零距离”服务。持续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全年,共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9万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70件。三是着力依法化解矛盾。加强市县两级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矛盾调解组织建设,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化解纠纷联动工作体系。积极开展“调解七进”活动。新成立了大同市道交一体化纠纷人民调解中心,推进我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2021年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496件,调解成功率98.8%。四是着力提升信访法治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县级多元化解中心建设,以平城区、阳高县、浑源县为试点,全面推行信访服务大厅开展信访调处、人民调解、诉讼服务、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心理疏导等服务,为信访群众提供多元化解信访矛盾平台。持续深化信访制度改革,把重复信访专项治理、信访矛盾“大排查、大交办、大化解”、“百日攻坚”活动作为积案攻坚的重要抓手,层层压实责任,强力“控新治旧”,为信访稳定工作扫雷除障,2021年,全市信访总量持续明显下降。五是着力做好便民服务热线工作。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诉即办”网络覆盖市县乡村四级承办单位1977家,畅通诉求渠道,倾听民声民意,及时解决问题,进一步构建起了统一高效便捷的为民服务平台,架起了党和政府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2021年,共受理群众诉求80余万件,办结率99%。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市县乡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投入力度和能力素质逐级递减的情况依然存在,基层政府仍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短板,部分县(区)依法行政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市级行政机关法治机构力量有待加强,统筹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存在差距,建设法治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仍存在“重工作进度,轻依法行政”倾向。

(二)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来,我市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改善,但执法人员缺乏、业务不熟等原因制约着我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发展,部分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还没有完全杜绝。法制审核人员不足,缺少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法制审核工作,远远达不到国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人员是执法人员5%的标准,未能完全起到对行政执法行为有效监督和把关的效果。

(三)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应诉主体责任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不到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未能完全做到“既出庭又出声”。

(四)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仍有差距,针对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普法方式不够新颖丰富,应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智慧普法的形式较为单一。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积极履职、以上率下,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支撑、创造条件,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发挥领导作用,夯实法治政府推进机制。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工作,2021年,组织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六、七次会议,党政主要负责人就法治建设工作专门批示27次,研究制定《大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大同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1年度工作清单》并推动各级各部门全部形成本级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清单,实现了法治建设有方向、有目标、有规划、有行动。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领会核心要义,研究落实举措。市政府常务会议严格落实学法制度,及时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防控疫情”“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等重点方面,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年初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坚持全面履职,依法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保障政府职能得到全面履行,区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依法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县级政府和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完善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未发生违法决策、不当决策的情形。以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等为抓手,着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日益提高。

(三)组织督察考核,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坚持“督考一体”推进模式,真督实察,以督促改,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专项督察的重点内容,对全市10个县(区)和5个市政府部门进行实地督察,对32个市政府部门进行书面督察,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在我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四、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2022年,我市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法治大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进一步强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主动对标全省先进、全国一流,不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党委领导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

二是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新媒介,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三是进一步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行“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等改革,着力提升服务效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一刀切”等现象。

四是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矛盾。

五是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创新学法方式,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制度,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列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重要内容,开展述法工作。

六是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在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上有创新、有突破、有收获。

七是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按要求向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和提案,强化审计监督,依法接受司法监督、监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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