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9/2024-00013
信息分类: 县区
发布机构: 云冈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3-08 09:45
标题: 云冈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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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冈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8 09:45 来源:云冈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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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冈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大同市云冈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我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积极探索具有云冈区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为描绘新时代云冈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之基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制定出台了《大同市云冈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宣传活动6次;打造了位于恒安新区的云新法治文化广场,在广场上设立了多块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图板。通过设立宣传展板、打造法治文化公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等形式大力向基层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积极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1.积极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围绕我区“1361”发展思路,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建立了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今年对政府26个工作部门2021年权责清单进行了更新和调整,推动政府工作部门高效履职尽责。全区行政部门加强标准化建设,按照同一事项规范统一要求,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非禁即入”。

2,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放宽市场主体名称登记限制,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经营场所“承诺制”。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区政务中心已实现登记注册“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为办事群众提供九项免费服务。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推行“一业一证”改革。政务服务集成创新,目前,区政务中心设立6个综合窗口和2个帮办代办窗口。自“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以来,已有250项事项划转至云冈区行政审批局,目前划转事项已全部通过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办理,进一步提高了窗口人员办事效能。

3.探索提升全区监管效能。以“高效管好一件事”为目标,制定出台《云冈区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梳理整合为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件事”,利用互联网思维、信息化手段,实施监管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进一步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整体效能。截至11月份综合监管共涉及8个行业,11个区直部门,共检查10家企业,实施综合监管后,每家企业只需面临一次检查,合计减少了14次检查,最大程度减轻对被监管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4.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梳理了2021年至今以区政府和政府办名义已印发的文件437份,出具不涉及设置隐性壁垒意见437份,审查未印发文件草稿3份,其中涉及可能设置隐性壁垒的1份,审查隐性壁垒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效。持续抓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通过采取建议、提示、提醒、约谈等行政指导方式,督促引导经营者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事中事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专业条线的定向双随机抽查28次,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43个批次。

(三)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真正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制审核方面的优势。今年4月份,区政府与7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3年期的法律顾问合同,改变了以往同律师个人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的形式,增加了区法律顾问团律师的数量,为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供了充足的人力保障。区法律顾问全年参与政府决策6次,参与政府重要合同起草3份,出具法律意见书53份。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特别重要项目投资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损害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今年以来主要对《大同市云冈区易地建设费收缴与支出管理细则》等3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全部经过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出台后及时向区人大进行备案。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大同市云冈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2023年度,全区有3个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以接受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3个重大决策都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决策程序,保证云冈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为目标,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精简规范执法队伍,建立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推动执法端口、重心、体系向乡镇(街道)延伸。全区出台了乡(街)综合执法改革一系列配套制度,配备了统一的乡(街)执法服装和装备,27个乡镇(街道)全部进行了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挂牌。我区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

2.推行“柔性执法”落实“三项制度”。全区执法单位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记录执法全过程,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每项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必经过法制审核,全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到100%。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均能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法程序的同时还创新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非强制性手段,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通过人大监督、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手段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特别是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的监督。围绕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三无”“三可”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对全区十大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查阅了执法案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促进规范全区行政执法行为。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继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今年进一步扩大了接待室、听证室、调解室、档案室等办案场所的规模和面积,启动招纳社会力量补充行政复议工作力量。为方便专业镇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和进行法律咨询,在个别司法所建立了专业镇行政复议联络点,鼓励将涉企纠纷化解在行政程序中,让行政复议成为解决行政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今年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均按程序顺利结案。

2.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印发了云冈区《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转发了市委治市办《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转发领导批示抄清的通知》,区政府带头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到既“出庭”又“出声”,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逐年提高出庭应诉率。今年我区的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到了96%,在全市排名领先。

3.积极发挥调解作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把调解促稳定、调解促和谐、调解促发展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和丰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和瑞模式”。全年调解成功案件1268件。积极申报参加2022-2023年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示范人民调解单项创建活动,把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与“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紧密结合,在8月份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验收活动中,我区“创新调解模式助力高质量发展”示范单项通过验收,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取得了突破性成绩。

(七)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在区政务中心科学合理设置自助政务服务区域,配备了两台满足自助服务功能的集成式智能自助设备,可实现32项政务服务事项的“不见面审批”,并设有“秒批秒办”专区,建成区级“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超市;在6个乡镇(街道)、7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放置自助服务一体机。

(八)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建立完善了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坚持依法预防处置的原则,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不断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的能力。为了加强全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提升我区应急预案管理水平,不定期对全区应急预案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有关单位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假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准时到岗、离岗,接听电话、开展信息报送。

(九)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重视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的提升。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机关干部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各级党组、中心组全年累计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集体学习161次。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推动“关键少数”带头宣讲,全区55位政府部门负责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专题学习辅导。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区直执法单位和乡镇(街道)承担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人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参训人员累计304人,实现了对法治工作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的全覆盖,有力的促进了执法人员能力的提升。

2.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培训18次;组织乡镇(街道)与区直部门协作执法52次。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宣传日集中宣传和宪法宣誓活动。在云冈区法院第六法庭,组织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增强我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

3.着力补充政府法治工作人员力量。按照《大同市开展全国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出台了《云冈区开展全国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采取现有专职辅助人员优先聘用与统一招录相结合的准入方式,招录协理员共49名,使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率先在我区落地见效,招录数量也是全市最多,有力解决了基层法治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

(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全区各级党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及时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区政府全年向区委常委会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2次,区政府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3次,就法治政府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5次。

2.强化考核评价和监督。加强党对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工作的领导,做到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印发了全区《关于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巡察的通知》和《关于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区考核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挥督察、考核在行政决策贯彻落实中的作用,推动各级行政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制定出台了《云冈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度工作清单》,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分别参照制定了本单位责任清单,明确了全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年度需落实的法治重点工作事项。全区普遍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和学法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组学法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区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年度述法,今年5月份,全区6个乡镇、21个街道和43个部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在“云冈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专题述法。通过专题述法推动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担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努力提高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能力。全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指示批示全年累计280余次。

三、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综合项目还未创建成功。主要原因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有短板,法治建设工作思路不宽,举措不够,法治在服务政府重大改革、转型综改、重大项目方面的支撑作用发挥不显著。

(二)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水平还不高。“数字法治”“智慧法治”运用不足,法治建设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滞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在法治领域运用不够。主要原因是受地域和经济水平限制,我区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处于起步阶段,相应的法治政府信息化发展也受到了限制。

(三)各级政府法治建设水平不均衡。街道法治化水平普遍较低,主要原因是街道工作人员有限,大多是一人兼顾数职,专职法治工作人员缺乏,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也不高。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总体工作思路和目标

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二)主要工作计划和举措

1.着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深入落实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积极参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健全各级政府制度建设机制,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政策制定的群众参与度。

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快信息化平台和数字政府建设。

4.推动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发挥行政调解作用。

5.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6.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效能。

五、对全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希望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给予足够的政策、经济和人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本年度全区各级政府及部门无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特此报告。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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