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8/2021-00008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大同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0-01-08 17:50
标题: 大同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8 17:50 来源:大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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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市民政忠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将信息公开作为体现民政部门“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的重要方面,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转变观念,扎实工作,创新开拓,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发展,基本满足了公众对民政部门信息公开的需求。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每个科室确定1名同志负责联络协调。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材料送交、内部考评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完善行政审批权责清单。按照机构改革后民政部门承担的职责,本着“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原则,修订完善了权责清单,将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并及时将权责清单事项及时录入政府一体化服务平台,通过平台向公众公开方便群众查阅,信息公开透明度高

(三)主动公开各类信息。通过大同市人民政府网站以及电视、电台、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将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各类信息及时向公众公开;尤其是出台民政重要政策开展重点工作,都能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知晓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果维持

果纠正

他结果

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果维持

果纠正

他结果

未审结

果维持

果纠正

他结果

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距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不足,培训力度不够。工作机构人员为兼职,工作任务重、事务繁杂,影响了工作力度和效率。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统一要求,认真查摆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全局各方面的参与积极性,形成领导主抓,科室、单位参与,办公室牵头负责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实效性,强力推动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进一步推动公开形式多样化。一是进一步加强大同市政府网站民政版块建设,把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民政信息。二是进一步通过新闻媒体、公告栏、公示牌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月1日至2019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大同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t.gov.cn)政府工作部门-民政局-信息公开年报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同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综合办公楼东辅楼9层,电话:0352-253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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