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8/2021-00031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大同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1-08 16:38
标题: 大同市民政局2020年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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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民政局2020年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8 16:38 来源:大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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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今年以来,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委依法治市法市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法治民政建设放在工作的中心位置,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

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长王东升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及相关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协调、督促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了工作人员,做到工作职责明确,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制定了《大同市民政局关于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对局党组书记、局长及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具体职责作了明确规定。编制《大同市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清单》,把法治建设工作细化到具体科室、细化到具体责任人,并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三个纳入”:即纳入了2016年—2020年各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了机关党委和干部职工政治学习计划;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使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严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

(一)严格依法决策

一是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健全完善了《大同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在重点项目建设、大额资金分配使用、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上,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及时召开局党组会,实行集中研究,在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程序办事,确保各项决策科学、民主、公平、公正。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我局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民政系统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局属各单位按照意见精神在本单位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截至目前,局机关和7家局属单位与云冈律师事务所或其他律师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市级民政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全部落实。在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测绘合同》、《地名标志牌制作合同》;康养产业涉及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合同》、《养老机构消防改造协议》、《养老补助资金的审计合同》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上,都给出了专业的法律意见,起到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作用。

(二)强化政务和信息公开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印发了《大同市民政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布了科室职责、责任人和联系电话,及时修改了政务公开目录和公开事项,并在网站上公布。近年来,我局的行政职权事项也在政务服务网上进行了公示,并随着法规的修改进行及时的调整和更新,先后有权责清单,便民服务事项等内容,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是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修改完善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加强监督,确保落到实处。12345政府服务热线是群众关注的重要窗口,一直以来,民政部门是政府热线的热门部门,为此,我局责成专人负责,及时、专业的处理热线答复。

(三)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近年来,我们在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公布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民政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大同市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一系列改革制度,不断提升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执法体系,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在不断总结行政执法实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政责任制的作用,

三是注重明确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与约束。按照市政府法治办的要求,对我局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注册,并粘贴了标识。在具体实施执法行为的过程中,一定要持证上岗、执法亮证。要求承担执法任务的个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在法定权限内实施执法工作,确保适用执法依据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规范。围绕社会组织登记、收养登记、婚姻登记等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重点,加强执法监管,确保审批流程依法、有序;围绕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等民生工作重点,加强日常执法检查,确保依法行政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形成的各类执法文书都建档归卷,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健全完善了一套明确权责、规范行为的监督机制。出台了《大同市民政局内部监督制度》、《大同市民政局重点工作推进和督查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监督制度。认真推行执法检查制和执法考评制;继续完善执法情况统计制度;为加强对本系统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监督,制定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了执法投诉举报反馈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的落实,对本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要依法追究行政及刑事责任。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建立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大同市民政局机关党员学习制度和学习考核办法》等制度。局党组坚持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局机关坚持每周一学习日制度,基层单位坚持周二学习日制度,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政专业法律、法规。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都安装了全国普法办指定的无纸化学法用法软件,利用其进行学习和考试。组织人员参与12.4宪法日答题活动。

二是深入学习宪法及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我们在全市民政系统中形成学习贯彻新修订宪法的热潮,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进一步理解和落实宪法中国家保障、保护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本利益和合法权利的规定。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每年4月份的殡改宣传月,5月份的婚姻、低保宣传月,大力开展民政法规宣传,促进了依法行政,规范了管理服务。成立了由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捐助和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殡葬管理所等局属单位和科室组成的宣传小组,配合开展了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以现场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讲解民政法律法规。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与民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或服务活动。

四、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民政法规建设不能完全满足工作的需要,许多现行法规政策需要调整和完善。比如社区建设已开展多年,但还没有一部法律对社区工作给予明确的定位。有关与低保配套的教育、医疗、住房等救助制度,多是围绕如何保障低保人员来研究设定,对于低保边缘群体,包括外来人口如何进行救助的制度明显不足,需要我们对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制度的覆盖面拓展问题进一步加以研究,以体现公共政策的公平性。无法准确核定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也是一个重要制度缺陷。低保制度是“户籍地原则”,由此也衍生了一些社会问题。对非户籍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需提上日程。机构养老方面,非法养老机构由于缺乏强制执法手段而得不到有效治理。殡葬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差与殡葬事业的发展和殡葬执法不相配套。现行的法律政策体系不健全,规定过于原则、笼统,致使管理无章可循,制约措施少,罚则刚度不足,可操作性差。

因此,建议能够根据当地实际,在不违反上位法的前提下,积极制定或修改适合本地区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对以上这些情况进行规范。

五、2021年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强推进法制建设,一是要充分利用好传统媒体进行普法的同时,加大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运用力度,积极利用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各类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二是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拓宽法治建设的宣传途径。三是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相关资料,积极宣传报道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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