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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市级政策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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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6-24 09:05
标题: 《大同市桑干河流域水权水市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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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桑干河流域水权水市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24 09:05 来源:大同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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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用水权改革作出部署,要求建立健全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自2014年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水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始,我国开始探索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水权交易流转、水权制度建设等不同类型的试点工作。2016年4月水利部出台《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水政法〔2016〕156号),规定了可交易水权的范围和类型、交易主体、交易期限、价格形成机制以及交易平台运作规则等,同年6月,水权交易所挂牌成立并推动水权交易平台正式运行。2018年水利部等联合印发《关于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意见》,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的《国家节水行动方案》,2019年水利部等联合印发《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均对开展水权确权、水权交易、培育水市场内容作出具体要求。

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用水权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五水综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办发〔2021〕30号)、《山西省桑干河流域水权水市场试点实施方案》(晋水资源便〔2022〕54号)提出的水权改革重点任务,推动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用水权等市场化交易,到2025年全市初步建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流转顺畅的水权体系,结合大同市实际,制定《大同市桑干河流域水权水市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试点目标:完成具备条件的用水户水权确权;鼓励、引导和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在工业、服务业方面探索开展水权有偿出让、水权收储与处置、水权绿色金融;到2025年底,推动流域内的区域间水权交易1单,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类型水权交易6单以上。

试点范围:大同市桑干河流域所涉及的4区5县,分别是平城区、云冈区、新荣区、云州区、阳高县、天镇县、浑源县、广灵县、左云县,大清河流域的灵丘县参照实施。

试点期限:2024-2025年。

重点工作

(一)开展水权确权

确权的水源类型包括:

当地地表水

地下水

非常规水

跨流域或跨区域外调水

用水权确权类型:

区域水权确权

现状取用水户确权

公共管网用水户确权

灌溉用水户确权

(二)引导水权交易

水权交易类型分为:

区域水权交易

取水权交易

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

通过交易转让水权的一方称转让方,取得水权的一方称受让方。水权交易的主体为符合有关规定作为转让方或受让方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三)探索水权改革

探索新增取用水户水权有偿出让。推动水资源使用从无偿取得、无偿使用向有偿取得、有偿使用转变。

探索水权收储与处置。水权收储与处置是指市、县(区)人民政府对闲置或节余的水权或取用水指标予以收储并处置的行为。

探索水权绿色金融。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协同研究探索通过用水权质押、抵押、担保等方式,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提供融资支持。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确保水权改革试点工作落地见效。

强化考核监督。水权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将纳入河长制年度考核,全面强化流域、区域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大对违规取水的处罚力度。

开展专题培训。由市水务局组织专家为各县(区)水务局开展用水权专题培训,普及用水权政策法规以及实施方案工作内容。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和报刊等媒体,加大水权水市场建设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水权交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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