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4/2024-00048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大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5-07 09:51
标题: 大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的通知
文号: 同教函〔2024〕17号
时效:

大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7 09:51 来源:大同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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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内活动时间,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形成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的重要意义。各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充分认识到保障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是有助于学生放松身心、保护视力,提高身体素质、疏解学习压力和心理压力的重要途径。

二、规范开展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各学校要将在校内开展的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保证学生每天校内体育锻炼1小时,要每天上午统一安排30分钟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要创新组织形式和活动内容,因地制宜开展广播体操、武术操、自编健身操舞,以及跳绳、踢毽子等喜闻乐见、

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和游戏,使大课间活动成为学生巩固提高运动技能、发展体能素质的重要平台。大课间活动要面向全体学生,确保全员参与,有适宜的运动负荷和练习密度。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最美大课间”展示活动。

三、加强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完善学生参加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细化相关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流程,科学指导学生安全、有序开展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式,确保学生在体育活动中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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