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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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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7-12 10:23
标题: 大同市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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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07-12 10:23 来源:大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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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0日,大同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主持人:中共大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委市政府新闻中心主任  殷雪年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自2023年12月起,在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下,大同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网络生态秩序,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舆论环境。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有关情况,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大同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孙志远同志;大同市委网信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一同志;大同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李经同志;大同市公安局平城分局副局长武志强同志;大同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许富利同志;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本场发布会议程有两项。首先,有请孙志远同志介绍大同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具体举措成效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大同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孙志远:




 各位记者朋友:

  下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大同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非常高兴能参加今天的发布会,向大家介绍大同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具体举措成效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近年来,在互联网技术和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受“流量经济”刺激,网络谣言的内容广度、传播速度、更新频率、影响范围及社会危害性等显著增强,尤其是在热点事件和民生领域中,网络谣言更易快速传播发酵,引起社会恐慌。自2023年12月以来,在公安部和省公安厅以及市公安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大同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坚决依法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舆论环境。

  一是强化组织部署,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为强力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市公安局迅速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公安厅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方案,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建立任务清单,确保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案件侦办,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按照“以打开路,以打促治”思路,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信息网络编造、故意传播涉政、经济金融、民生等领域网络谣言,甚至挑拨是非、混淆视听、激化矛盾,借机攻击党和政府,严重损害国家形象、危害国家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信息网络恶意编造警情、疫情、灾情、险情等重大突发事件虚假信息,引发群众恐慌,扰乱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获取散布公民隐私信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推送传播网络暴力信息,以及未落实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造成公民个人信息大量传播扩散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核查网络谣言线索131条,侦办网络谣言、网络暴力刑事案件2起,刑事拘留2人,侦办行政案件61起,依法行政拘留24人,行政罚款37人,清理有害信息159条。

  三是强化网络管理,持续深化网站平台综合治理。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梳理平台责任和监管漏洞,集中开展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督促指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违法有害信息屏蔽过滤措施,确保能够快速发现、准确核实、有效处置各大媒体网站,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平台上涉及本地的网络谣言,并会同宣传、网信等部门进一步推动网络舆论生态综合治理等工作,加强常态化监督和执法监管,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累计开展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261次,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的网站平台,依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责令整改、警告、罚款等整治措施72家次。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全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我们坚持打击整治与宣传教育一体推进,加强社会公众对网络谣言违法性的认知,提高民众警惕性。一是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网警巡查账号以及公安政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定期发布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挤压网络谣言的生存空间、消减负面影响;二是加强正面宣传和法制宣传教育,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多角度、多渠道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各级公安机关民辅警深入学校、企业、社区等重点场所,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如何辨别谣言,了解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全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网络谣言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已公布典型案例18起,发布警情通报和辟谣文章45篇,媒体转载报道300余次,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次。

  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大同公安机关将持续发力,进一步提升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工作能力,构筑更加安全、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为建设文化大同、文明大同、微笑大同,推动大同数字化产业蓬勃发展保驾护航。      

  新闻发布会结束后,我们还将公布近期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的5起典型案例,希望大家及时关注。谢谢!

  主持人:

  谢谢孙志远同志的介绍。

  下面进入答问环节,提问前请各位记者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开始提问。

  山西科技报记者:




  请问网络谣言怎么认定?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谢谢

  大同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李经: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上信息纷繁芜杂,甚至常常有耸人听闻的谣言在网上蔓延传播,极易引起公众恐慌,不仅误导大众,更有可能造成社会失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公安部相关工作意见,网络谣言是指以现代信息网络为载体,通过文字、数字、图像、音视频或者符号等形式呈现,针对单位、不特定多人、公共事件进行编造,并通过境内外网站、社交平台等网络介质进行传播,进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虚假信息。关于网络谣言的认定,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政府部门或者其他权威机构发布的结论性意见,并结合违法犯罪嫌疑人关于信息来源的供述及辩解是否符合常理、被害人的陈述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依法进行综合判断。

  从我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来看,网络谣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地震、爆炸、暴雨、疾病传染等险情、疫情或其他重大突发事件进行不实呈现的虚假信息;

  2.对环保、教育、交通、住房、供水等社会公共领域政策进行歪曲解读或捏造事实无中生有的虚假信息;

  3.对社会热点事件进行主观臆测、捏造或断章取义的虚假信息;

  4.对金融政策歪曲解读,或编造扰乱金融市场的虚假信息;

  5.对历史人物、社会科学常识、历史事实定论、政策法规等进行歪曲解读的虚假信息;

  6.对普通群众、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进行恶意抹黑中伤,违背基本事实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虚假信息;

  7.其他可能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个人合法权益的虚假信息。

  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网络谣言的认定和打击力度,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健康与安全,共同营造一个清朗、健康的网络环境。

  山西法治报记者:




  请问网络谣言有哪些危害和特征?谢谢!

  大同市公安局平城分局副局长 武志强: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网络谣言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损害公众利益,一旦一些危言耸听的网络谣言形成一定规模,就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引起广大网民的慌乱,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结合我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危害和特征:

  网络谣言的危害有:

  1.影响社会稳定:网络谣言极易引发民众恐慌和不安情绪,甚至一些谣言会煽动仇恨、种族歧视或其他不良情绪,导致社会矛盾和冲突,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2.损害个人或机构声誉:谣言传播极易导致个人或机构的声誉受损,影响其正常的社会交往和发展。

  3.误导公众:谣言可能使公众误解真相,导致不理性的行为,甚至危害公共利益。  

  网络谣言的特征有:

  1.迅速传播:网络谣言传播速度快,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蔓延到大量用户之间,造成更大的影响力。

  2.信息不实:网络谣言的内容通常缺乏事实依据,虚假性强,容易误导和欺骗大众。

  3.情绪化:网络谣言往往带有强烈的负面情绪色彩,能够触发人们的不良情绪反应。

  4.匿名性:传播网络谣言的人往往隐藏身份或匿名操作,难以追踪,增加了制止传播的难度。

  5.多样化:网络谣言的形式多种多样,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媒体形式,增加了传播途径和形式的多样性。

  6.挑动社会矛盾:一些网络谣言可能带有挑衅性和煽动性,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

  7.持续性:一旦网络谣言传播开来,往往难以迅速止住,甚至可能持续存在较长时间,影响较大。

  网络谣言的危害不容忽视,希望我们能够齐心协力,提高辨识网络谣言能力,共同应对网络谣言的挑战,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山西新闻网记者:




  制造、传播网络谣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谢谢

  大同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  许富利: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1.行政责任。编造、散布谣言行为构成违法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的扰乱公共秩序予以行政处罚。按照违法情节的轻重,可以分别处以500元以下罚款、5日以下拘留、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2.刑事责任。涉嫌《刑法》第291 条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民事责任。编造、散布谣言侵犯了民事主体的名誉权的,依据《民法典》还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大同日报记者:

  在网络谣言防治中社会公众应该怎么做?谢谢!

  大同市委网信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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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谣言防治,人人有责。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谣言问题日益凸显,对社会稳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造成严重影响。为有效遏制网络谣言的滋生和传播,宣传、公安、网信部门积极行动,采取多项工作举措,全面加强网络谣言治理,努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但是识谣辨谣还是要依靠社会公众自发对网络信息进行理性的选择和评价,不轻信、不传播、不跟风网络谣言,对发现的谣言要及时举报和反驳。

  我们大力鼓励并支持媒体、高校、研究机构等力量,深入进行网络谣言的研究与辟谣工作,以期通过专业的视角和严谨的态度,有效遏制谣言的传播。同时,积极寻求与行业协会、企业等社会组织的深度合作,共同推动网络谣言治理工作的全面深化与发展。

  我们相信,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网络谣言治理工作将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网络空间会更加清朗。







  主持人:

  谢谢李一同志。由于时间的关系,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五位发布嘉宾的情况介绍和问题解答,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

  请新闻媒体持续关注我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工作,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的统一安排开展网上网下的新闻宣传工作,为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助力。

  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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