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50/2022-00005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1-25 16:32
标题: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6:32 来源:大同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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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大同市城市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大同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肖志刚联系(地址: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电话:5188206,邮编:03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大同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同时根据《关于印发大同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同政办函【2021】111号)文件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1.机构信息和行政职权公开情况。公开了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等。及时公开权责清单、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裁量标准及配套制度的调整、变动情况等信息。

2.政策制定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及时发布更新城市管理和市政保障方面相关法规文件。通过政府网站平台,受理群众政策解答、维权服务、城市管理、城市“三供两处理”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等方面的诉求,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做好城市管理和市政保障工作意见和建议,增强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3.财政性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公开情况。公开了城市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和2021年度部门预算。

2021年我局在大同市政府网上总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条。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规章文件2条,部门动态66条,财政预决算12条,其他公开文件1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进答复文书标准化。本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2条,均按规定流程进行了及时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罚没收入57.5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展,但与新条例的要求和社会的需求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度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高、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工作职责和措施。

2.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3.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增强时效性。

4.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回复流程机制,加强本部门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使政策内涵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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