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22/2021-00009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1-01-22 16:39
标题: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16:39 来源: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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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填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的通知》要求,编制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2020年,我委严格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聚焦全面深化医改、实施“1310”兴医工程、全面改善医疗服务、实施健康扶贫等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制定了2020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注关切,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五公开”,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全卫生健康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促进了依法行政,推动了我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卫生健康领域政府信息,其中大同市政府网站年公开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健康资讯等信息129条;大同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412条;通过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0余条(篇);通过省、市级等新闻媒体报道我卫生健康政策、亮点和突出成绩25余篇。

(三)强化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我委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订更新,对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方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程序、监督方式进行了重新明确,并挂网公开。2020未收到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保证全委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主管,谁负责;先审核,后发布”原则,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经委机关室负责人、保密员、办公室进行内容审核,重要或敏感信息还要经分管委领导或委主要领导审核后方能对外发布或向信息申请人进行公开,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公开。2020年,我委未出现不良信息上网、无序发声以及保密信息、敏感信息等泄露问题。

(五)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委以市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搭建了政务新媒体平台等为一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加强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严格内容审核把关,强化安全保障,严格按照政府办公要求,每月对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上报。着力打造好大同市卫健委官微(微信公众号)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微信年访问量达20万余人次。

(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信息公开。

一是全面开展行政处罚“双公示”,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全年全各类机构查处案件数129件,罚款金额36.95万元。级行政处罚案件35件全部在市政府官网进行公示。

是推动卫生健康信用制度建设。按照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政务诚信承诺书“信用大同”网站向社会公布。不断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是持续做好财务信息公开。按规定,在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了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

(七)推进卫生健康政策公开及解读。一是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卫生健康政策的公开及解读。二是积极通过大同日报等级新闻媒体报道我县域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1310”兴医工程、医联体建设、健康扶贫等卫生健康政策实施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八)加大卫生健康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做好改善医疗服务信息公开。我市公立三级医院和部分县级医疗集团开通预约挂号服务,4家三级医院开通了门诊费用在线支付功能检验报告和住院每日清单在线查看服务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是做好院务公开的指导工作。目前,各级公立医院能够按照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院内公告栏、电子屏、自助查询机等方式主动公开医院概况、科室设置、人员队伍、就医流程、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费用查询等信息,积极营造公开透明的就医诊疗环境。同时,医院还通过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设立导诊台、设置值班电话、咨询电话、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形式,切实满足群众获取院务信息需求,维护切身利益,有效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是做好卫生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公开。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大同市卫健委官微为群众提供权威的健康信息30条。紧密结合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世界家庭医生日”、医师节等卫生健康节日纪念日、扶贫日等系列活动,通过培训、健康宣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我卫生健康相关政策和健康科普知识。

(九)强化政务舆情回应及咨询处理。全年处27网络舆情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举报3172件,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

增35

8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室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信息还存在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连续等现象;二是政策解读方面,部分政策性文件还未做到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和同步部署。2021年,我委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政策的学习,提高各室信息公开的认识和意识,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二是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管理,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信息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好政府信息服务卫生健康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全年我委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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