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22/2022-00068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2-01-12 11:55
标题: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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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11:55 来源: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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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大同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电话:5193114,邮编:03700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概述。2021年,我委严格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聚焦全面深化医改、实施“1310”兴医工程、全面改善医疗服务、实施健康扶贫等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制定了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重点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措施、疫情动态、科普宣传等信息,及时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公开我出台的有关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并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注关切,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五公开”,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促进了依法行政,推动了我市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卫生健康领域政府信息,通过市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委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207条,其中:发布卫生健康工作动态(疫情防控、健康扶贫、公示公告、政策宣传)信息188条,更新公开目录及指南1条,更新文件2条,公示卫生健康执法信息20条,公布预决算9,新增了疫情防控专栏,及时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88,通过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9条(篇);通过省、市级等新闻媒体报道我市卫生健康政策、亮点和突出成绩20余篇。

(三)强化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我委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订更新,对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方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程序、监督方式进行了重新明确,并挂网公开。2021年收到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

(四)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保证全委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主管,谁负责;先审核,后发布”原则,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经委机关科室负责人、保密员、办公室进行内容审核,重要或敏感信息还要经分管委领导或委主要领导审核后方能对外发布或向信息申请人进行公开,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公开。2021年,我委未出现不良信息上网、无序发声以及保密信息、敏感信息等泄露问题。

(五)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委以市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搭建了政务新媒体平台等为一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加强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严格内容审核把关,强化安全保障,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每月对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上报。着力打造好大同市卫健委官微(微信公众号)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微信年访问量达1000万余人次。

(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信息公开。

一是全面开展行政处罚“双公示”,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全年全市各类机构查处案件数29件,罚款金额19.35万元。市级行政处罚案件29件全部在市政府官网进行公示。

二是推动卫生健康信用制度建设。按照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政务诚信承诺书在“信用大同”网站向社会公布。不断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是持续做好财务信息公开。按规定,在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了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

(七)推进卫生健康政策公开及解读。一是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卫生健康政策的公开及解读。二是积极通过大同日报等市级新闻媒体报道我市县域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1310”兴医工程、医联体建设、疫情防控工作和健康扶贫等卫生健康政策实施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八)加大卫生健康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做好改善医疗服务信息公开。我市公立三级医院和部分县级医疗集团开通预约挂号服务,推进5G+智慧医疗发展,市级合理用药、智能审方、全员核酸检测系统上线运行。4家三级医院开通了门诊费用在线支付功能、检验报告和住院每日清单在线查看服务,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是做好院务公开的指导工作。各级公立医院能够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院内公告栏、电子屏、自助查询机等方式主动公开医院概况、科室设置、人员队伍、就医流程、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费用查询等信息,积极营造公开透明的就医诊疗环境。同时,医院还通过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设立导诊台、设置值班电话、咨询电话、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形式,切实满足群众获取院务信息需求,维护切身利益,有效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三是做好卫生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公开。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大同市卫健委官微为群众提供权威的健康信息40条。紧密结合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世界家庭医生日”、医师节等卫生健康节日纪念日、扶贫日等系列活动,通过培训、健康宣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我市卫生健康相关政策和健康科普知识。

(九)强化政务舆情回应及咨询处理。全年处办30起网络舆情,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举报4406件,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内容不断丰富,突出了卫生健康服务工作职责,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报送量有待提高;政策解读方式多样化运用程度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委将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弥补工作短板,强化日常检查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信息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好政府信息服务卫生健康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全年我委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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