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60/2020-00001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大同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0-01-19 15:58
标题: 大同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15:58 来源:大同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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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大同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汇总报告。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21日至20191231日(大同市医疗保障局属机构改革新成立市直单位,于21日挂牌成立)。本报告可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dt.gov.cn/dtzww/)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大同市医保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52-6242599,电子邮箱:dtsylb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大同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按照要求执行,遵循公开、透明、便民的原则,围绕医疗保障服务工作,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医保政策和待遇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9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医保待遇、支付方式改革、医药价格招采、门诊报销、异地就医、大病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政策措施,均已在大同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持统筹推进,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按照政务公开要求,设立信息公开专栏。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要求,根据组配目录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主动公开目录。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并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门诊报销、异地就医、大病保险、生育保险等信息公开。二是政务工作执行公开透明。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医疗保障待遇和政策、药品采购使用、医药服务信息、医保基金监督管理等方面新政内容,增加政策透明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三是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为改善营商环境和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门诊报销范围、医疗费用、药品目录、跨省异地就医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

(二)严审发布信息,规范申请公开流程

根据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公开指南,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做好合法性审查,确保答复时限和答复内容的依法依规。同时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切实增强业务能力。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对事实清楚的信息公开申请,简化办理流程,减少审核程序;对复杂疑难的信息公开申请,建立协同办理、会商办理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质量和时效。

(三)抓牢平台建设,优化畅通公开渠道

加强网络宣传平台建设,落实医疗保障机制,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推进“大同医保”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定期发布工作动态、科普知识和互动服务等内容,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43条,粉丝数量达3万人。依托“山西医保”公众号,开展“一网通办”服务,让参保人员足不出户办理参保缴费、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等业务。加强与大同日报、大同晚报、大同广播电台等媒体合作,开展医保政策宣传科普、医疗救助、打击欺诈骗保等宣传活动。

(四)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围绕2019年我局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以及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认真做好医疗保障领域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公开和解读,建立行政性规范文件与解读方案、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查机制,围绕公众关心事项不断加强政策解读。一是强化舆情监测与应对工作。加强对网络舆情、传统媒体舆情的监测、解读、研判和督办工作,指导各县(区)医保局做好舆情的跟踪和督办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二是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原则上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年内公开人大代表建议答复2条,政协委员提案答复4条。三是主动回应公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切。局领导应邀参加“12345”政府服务热线“在线访谈”,并按照“接诉即办”的要求定期前往“12345”政府热线值班,现场就群众关心的医保待遇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积极推进政民互动。

(五)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局党组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局重要事项列入议事日程,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坚持常抓常议。通过制定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处室职责、主动公开的事项、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程序等,并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同步更新市政府网站我局信息公开专栏。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要求,定期通报网站公开自查情况,专人督促整改落实,全面推进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依托大同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大同日报、大同晚报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2019年度在大同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在大同日报和大同晚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总计公开政府信息50条。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医保改革新政、整治医疗乱象、打击欺诈骗保等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目前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建立长效机制,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则需要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出发,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工作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主体明确化、岗位责任具体化,促使工作人员增强岗位责任意识,尽职履责。建立信息公开问题发现及处理机制,通过自评自查、投诉平台、群众监督和政务网站第三方综合评估等内外部监督方式,及时发现、分析、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咨询监督投诉平台,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及时办理收到的投诉、举报,并公布办理结果。二是完善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合理规划专栏,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推动公开工作,强化工作督查,定期开展政府网站巡查,确保政府网站稳定运行。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好网络公众号、政务新媒体等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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