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0/2024-00080
信息分类: 惠民惠农政策
发布机构: 大同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4-16 10:59
标题: 大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指标的通知
文号: 同财农〔2024〕16号
时效:

大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6 10:59 来源:大同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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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县(区)财政局:

根据晋财农〔2024〕17号文件,现下达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指标(资金规模详见附件)。该项指标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请按照《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农〔2021〕45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晋财农〔2022〕8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工作。有关县(区)要结合当地巩固衔接规划,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基础,建立健全项目库,加强项目谋划,及时将资金匹配到项目,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要按照山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负面管理清单》(晋财农〔2023〕76号)要求不得将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有关县(区)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拨付资金,不得采取“以拨作支”等方式违规将衔接资金拨至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地方融资平台、乡镇(街道)等非最终收款人账户。

附件: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指标

大同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6日


附件
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指标分配表
单位:万元
市县名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备注
合计 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和就业帮扶车间务工就业稳岗补助 支持高质量庭院经济发展奖补
大同市 2647 740 1907
云冈区 5 5
新荣区 289 36 253
阳高县 628 104 524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天镇县 707 123 584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广灵县 108 108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灵丘县 661 115 546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浑源县 143 143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左云县 15 15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云州区 91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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