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0/2024-00080
信息分类:
惠民惠农政策
发布机构:
大同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4-16 10:59
标题:
大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指标的通知
文号:
同财农〔2024〕16号
时效:
大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6 10:59
来源:大同市财政局
有关县(区)财政局:
根据晋财农〔2024〕17号文件,现下达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指标(资金规模详见附件)。该项指标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请按照《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农〔2021〕45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晋财农〔2022〕8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工作。有关县(区)要结合当地巩固衔接规划,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基础,建立健全项目库,加强项目谋划,及时将资金匹配到项目,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要按照山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负面管理清单》(晋财农〔2023〕76号)要求不得将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有关县(区)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拨付资金,不得采取“以拨作支”等方式违规将衔接资金拨至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地方融资平台、乡镇(街道)等非最终收款人账户。
附件: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指标
大同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6日
附件 | ||||
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指标分配表 | ||||
单位:万元 | ||||
市县名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备注 | ||
合计 | 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和就业帮扶车间务工就业稳岗补助 | 支持高质量庭院经济发展奖补 | ||
大同市 | 2647 | 740 | 1907 | |
云冈区 | 5 | 5 | ||
新荣区 | 289 | 36 | 253 | |
阳高县 | 628 | 104 | 524 |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
天镇县 | 707 | 123 | 584 |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
广灵县 | 108 | 108 |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 |
灵丘县 | 661 | 115 | 546 |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
浑源县 | 143 | 143 |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 |
左云县 | 15 | 15 |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 |
云州区 | 91 |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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