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4/2024-00055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14 16:32
标题: 大同市教育局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同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大同市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号:
时效:

大同市教育局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同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大同市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4 16:32 来源:职成科
| | | |

关于印发《大同市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晋教职成〔2024〕6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综合高中试点班工作,现将《大同市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大同市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构建大同市高中阶段职普协调发展、融合发展的办学新格局,建立多样化人才培养机制,满足不同禀赋学生的发展需求,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晋教职成〔2024〕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2024年、2025年依托办学效益良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班”),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办学形式,扩大优质资源供给,丰富拓展学生成长路径,让初中毕业生拥有更多自主选择升学的机会,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实施原则

(一)试点先行。根据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综合发展水平和产业发展需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在全省试点政策框架内,开展试点工作。

(二)以生为本。坚持把促进学生发展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每一名学生的成长,加强生涯规划教育,结合学生特长和个人意愿进行科学引导,服务学生的全面发展、终身发展。

三、实施主体

(一)试点范围。试点工作由全市范围内办学条件达标的市属公办职业中学或县(区)属公办中职学校承担,普通中专不在试点范围。试点中职学校应能基本满足普通高中学生选课走班所需的各项办学条件。

(二)试点规模。全市选择5所中职学校作为试点,每所试点中职学校每年试点班一般为3至4轨。

四、招生对象

参加当年中考的本市初中毕业生。

五、试点任务

(一)招生政策。试点班招生计划实行单列,与普通高中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录取。试点班招生区域与市、县(区)所属同级公办普通高中一致。试点班新生入学后全部注册为试点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学籍(通过“学校机构代码系统”为试点中职学校附设普通高中班),执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各项规定,学习期满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的,颁发试点中职学校《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

(二)转换管理。试点班学生可根据学习兴趣自愿提出转换中职专业学习申请。申请一般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末、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期开学后的一周内提出。每名学生只可申请转换1次。学生转入本校中职专业学习后,试点中职学校要及时将名单向市教育局报备,为其注册中职学籍并负责将中职学校各项资助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学生学习期满且通过相关课程考核的,颁发试点中职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各学校要严格履行学籍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每学期复核学生学籍。严禁空挂学籍,严禁重复注册中职和普通高中学籍,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取消试点资格,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课程设置。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试点县(区)和中职学校周密设置试点班课程,制定本市试点班课程方案。试点班第一学年原则上以普通高中课程为主,并设置部分技术类课程。试点班学生转入中职专业学习后,试点中职学校要落实中等职业教育要求,合理安排课程学习和岗位实习。试点中职学校应积极实施高中生涯规划教育,努力提升学生自主选择升学和未来职业的能力。

(四)教育评价。按照《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要求,各试点中职学校要探索完善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健全教师发展评价机制,试点相关情况在各类评估评选活动中要进行单独考核。

六、申报流程

(一)学校自主申报。申报试点校的学校报送《2024年开展综合高中试点班申请表》(附件2)、《2024年开展综合高中试点班可行性报告》(附件3)。市属学校报送至市教育局职成科,县(区)学校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职成科。

(二)县区教育局初审。县(区)教育局对所属中等职业学校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完整,6月10日前由县(区)教育局以正式行文报送初审意见,将初审材料作为附件报市教育局职成科。

(三)市教育局审核。大同市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各校实际情况、申报资料等确定试点校名单、招生计划。

(四)试点学校名单公布。市教育局确定试点校名单及各校招生计划后,上报省教育厅批复,省教育厅批复后向社会统一公布试点校名单。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教育局成立大同市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组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与日常事务。各试点中职学校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试点班教育教学管理团队,配备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开展教科研工作,完善管理制度。

(二)资金保障。试点班学生按学籍身份执行市、县(区)所属同级普通公办高中或中职学校现行收费、财政拨款及学生资助资金等相关政策。

(三)宣传引导。各试点校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立足学生需求、社会关切,积极为学生多样选择、多元发展提供机会,及时将试点班相关政策向社会公布并做好解读,引导家长、学生科学规划个人成长和职业生涯,合理选择就学类型,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办学改革的良好氛围。

附件:大同市综合高中班试点校及招生计划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