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16-40001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6-03-29 19:23
标题: 2015年大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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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大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9 19:23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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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37号)和《大同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电[2015]27号)文件要求,以及2015年大同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工作部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xdt.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和《规定》,层层分解落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加强检查、抓好监督,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5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729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9468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489条,依申请公开146条,申请办结数146条。
   
    (一)加强领导,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市政府办公厅积极开展工作,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从方案制定到具体落实进行全程跟踪,并与相关单位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问题。2015年,我市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副市长王克建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段建华、市政府副秘书梁全胜为副组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将各县区政府、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充分调动各相关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这既是对工作负责,也对市民负责,确保行政行为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2.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坚持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调研考察和培训工作,更加坚定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决心。各县区政府和各直属部门也陆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为今后更好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12月上旬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工作中,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各县区、各直属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厅加强对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的管理和引导,严格审核,严格管理,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突出重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重要领域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分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督促、指导本市重点领域开内容、范围、渠道、时间及格式。
  
    1.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坚持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围绕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由市编办牵头负责,逐步建立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在2014年清权确权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市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经核查清理我市原有行政许可项目149项,非行政许可14项,清理规范后,全市保留行政许可项目146项,非行政许可0项。二是坚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大同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信息网(http://www.dtcftx.gov.cn/web/Default.aspx)建立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结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推进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财政管理工作透明度。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我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全部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情况,公开率为100%。2015年,市财政局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补充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其中:招标公告844条,结果公告661条,合同公示537条。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进一步回应了社会关切,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征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和矿业权出让、保障性住房、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项目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情况和供应结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矿业权审批信息的公开范围,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和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的信息公开,完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保障了人民的知情权。二是要求各县区政府落实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等信息。三是坚持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对保障房护群众的知情权;对选房规则进行公开,体现全过程公开透明;对选房顺序摇号结果进行公开,杜绝了插队等不公平行为发生;对选房全过程进行现场公开,有效防止暗箱操作;对选房结果进行公开,申请家庭资格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全市保障房房源信息进行公开,实现了面向社会全程监督。

    4.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围绕院校招生政策计划、行政事业性收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科技项目立项验收和资金、医疗卫生、疾病防控、药品管理、就业创业规划政策、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城乡低保信息等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政府公信力。我市教育局针对中小学入学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我们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出台了《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在大同教育信息网、大同日报、大同晚报等主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制定《市教育局负责人就2015年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答记者问》在媒体上公布,确保群众、家长及时了解招生政策。针对普通高中招生过程中存在的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争抢优质生源等问题,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大同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同教字[2015]27号),要求所有普通高中招生必须全面实施“阳光招生”,确保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受到了高中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的一致好评。今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生20605人,实际录取20156人,完成高中招生计划的98%。其中,全市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比例为70%,定向招生数为4195人,实际招生数为3979人,录取完成率达到94.85%,超过省定任务4.85个百分比。
   
    5.推进国有企业相关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制定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指导意见,明确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工作要求等,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公开财务信息。市国资委研究制定关于《大同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大同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通过,待2015年财务决算完成后分级公开。

    6.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坚持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开。按照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注重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加大主要监测点空气环境质量和主要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水平。市环保局已在局门户网站公开空气环境质量,实时公开6个国控点位和全市pm2.5浓度、aqi数据和aqi每日数据,年公开数据6.6万余个。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了每季度公开考核断面、地表水水质监测数据,实现17个地表水交接断面和3个集中水源地监测点位水质25项指标监测。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评价信息公开。从1月1日起,市环保局受理建设项目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开,截止11月已公开66个项目;继续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公开,实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三是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信息公开。市环保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74号)文要求,设立专门公开栏并公布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和环境应急信息,截至目前,共发布相关信息近3102余条。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根据国家环保部相关要求,及时将相关文件传达到各区、县以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要求企业加大污染源自行监测频次并进行信息公开,目前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7.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要求,抓住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广泛进行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与消费维权渠道,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巨大潜能,形成良性互动,共享治理成果。大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8月份国家级食品监督抽检任务,食品抽检涉及煎炸过程用油、畜禽肉、鲜蛋、月饼(热加工糕点)、炒货食品、液体乳、白酒共7个品种13个批次。8月6日完成10批次采送样任务。3批次未完成,其中1批次月饼因不到季节,推迟到9月;2批次炒货食品不合规定被退样,安排9月补采。

    (三)持继推进政策解读回应,不断传递社会正能量

    1.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文件,公开时同步配发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帮助公众全面准确理解政策内容,推动政策落实到位。

    2.完善信息公开舆情机制制度。随着网络应用的普及,网络舆论影响力空前强大,网络舆情的频发、高发、突发逐渐成为一种“新常态”。面对“新常态”,我们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较为系统科学的网上突发舆情处置规程,力求简明快捷、务实管用、无缝对接,提高了我市网上突发舆情处置能力,为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舆论环境、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强与广大网民的沟通,我市在政府网站上开设了“互动平台”、“市长信箱”、“网上办事”等互动栏目,成为我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了解社情民意、促进为民服务的一个重要窗口,及时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百姓的心声、回答网民的提问。进一步加大“市长信箱”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交办处理力度,目前已成为群众反映问题、咨询政策、网上投诉的重要渠道。

    (四)持继推进制度机制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1.坚持绩效考评。相继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在依申请公开、监督考评、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环节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自上而下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常态化工作体系,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各级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指标。

    2.坚持督查督办。采取重点检查、突击抽查等方式,保持高压态势,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难点,不仅组织检查组到工作较为薄弱后进的市直部门督查督办,还坚持下查一级,将触角延伸到部分区直部门,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单位进行认真细致的指导帮扶,并督促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与绩效考评挂钩,对于疑难问题,进行共同研究探讨,拿出有效举措,从根源、机制上加以解决,从而自下而上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基础,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要点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5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729条,其中,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27934条,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24795条。公开的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其中,有关机构职能的信息数占6%、政策法规占9%、工作动态占42%、决策占38%、行政职权占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目前大同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新闻媒体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截止2015年12月在大同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468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涉及政府工作重点以及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与网民交流,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6件,其中各级政府收到86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60件。当面申请16件,以信函形式申请130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与补偿、拆迁许可和补偿安置、城市规划和建设、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财政资金管理等方面。
  
    (二)对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情况。2015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受理14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答复146件。在146件已答复件中,其中“同意公开”27件,“不予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5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级政府、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从《条例》实施以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共11起。法定期限结案率达100%。案件主要分布在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拆迁、城市规划等城市建设领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还需加强。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信息遗漏、延时等现象仍有发生。

    2.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还需加强。我市各级各部门工作机构人员部分为兼职,业务知识学习实践不足,且流动性较大、工作任务重、事务繁杂,影响了工作力度和效率。

    3.公开形式还不够便民。主要体现在各级各部门网站现有的信息公开目录大多是基于《条例》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设置的,过于官方和专业,不够接地气、达民意,没有充分考虑群众普遍的需求和习惯,也尚未建立人性化的查询导航。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和情况通报。通过举办讲座、组织培训等方式,增进各级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及时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督促各级各单位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认真落实相关责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健康有序发展。

    2.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特别要引导公众正确行使权利,避免群众将投诉、咨询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混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3.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掌握政策、用好政策。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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