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住建局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
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
(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
一、事项编码
1200-F-00200-140200
二、实施部门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四、适用范围
五、设立依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二、明确租赁补贴具体政策(一)研究制定准入条件。……具体条件和比例由各地研究确定,并动态调整,向社会公布。(二)分档确定补贴标准。各地要结合当地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补贴申请家庭支付能力以及财力水平等因素,分档确定租赁补贴的标准……(三)合理确定租赁补贴面积。……原则上住房保障家庭应租住中小户型住房,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担。(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三、强化租赁补贴监督管理(一)规范合同备案制度。租赁补贴申请家庭应与房屋产权人或其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二)建立退出机制。各地要按户建立租赁补贴档案,定期进行复核,及时掌握补贴发放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信息的变动状况。……(三)健全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租赁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和发放机制,全面公开租赁补贴的发放计划、发放对象、申请审核程序、发放结果及退出情况等信息……”
六、办理条件
七、申办材料
1、廉租住房配租保障申请表;
2、户口本、共同承租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居(暂)住证;
3、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材料;
4、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5、家庭财产情况证明材料;
6、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7、外来务工人员应当提交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等材料;
8、申请人授权审核机构查询、核实、公示其申报信息的授权书。
八、办理方式
承诺件
九、办理流程
十、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十三、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十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7781107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政务中心投诉电话:0352-12345
十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十七、办理流程图
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
(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
一、事项编码
1200-F-00300-140200
二、实施部门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四、适用范围
五、设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六、办理条件
1、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3、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低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5、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居民。
七、申办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请表》;
2、户口本、共同承租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居(暂)住证;
3、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材料;
4、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5、家庭财产情况证明材料;
6、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7、外来务工人员应当提交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等材料;
8、申请人授权审核机构查询、核实、公示其申报信息的授权书。
八、办理方式
即办件。
九、办理流程
1、受理;
2、审核;
3、资格确认;
4、分配入住。
十、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十三、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十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52-7781107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政务中心投诉电话:0352-12345
十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十七、办理流程
公租房承租申请资格确认流程图
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
(存量房转让确认)
一、 事项编码
1200-F-00500-140200 140717005W00
二、实施部门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四、适用范围
国有土地上存量房转让确认
五、设立依据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章
【地方法规】
《山西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条例》 第七条 第八条 第十条第十五条
《大同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规范性文件】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建办房〔2015〕45号)
《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第二条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晋建房字〔2016〕161号
六、办理条件
手续齐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七、申办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 原件
2、房屋交易契约原件(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10月13日办房屋所有权证的无需提供交易契约) 原件
3、大同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在交易现场签署) 原件
4、转出方身份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原件
5、转入方身份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原件
6、房屋单元平面图纸 原件
八、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或网上预约办理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标记楼盘表、打印确认单
十、办理时限
一天内办结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信息费 同价服字[2010]5号 住宅0.8元/M2、商业1.6元/M2
档案复制费 同价服字[2015]68号 个人50/套单位300/套
十二、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7787152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7787100
十四、办理进程结果查询
窗口查询或大厅自助查询机查询
十五、办理流程图
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
(房改房、集资房转让确认)
一、 事项编码
1200-F-00600-140200 140717003W00
二、实施部门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四、适用范围
国有土地上房改房、集资房转让确认
五、设立依据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章
【地方法规】
《山西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条例》 第七条 第八条 第十条 第十五条
《大同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规范性文件】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建办房〔2015〕45号)
《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第二条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晋建房字〔2016〕161号
六、办理条件
手续齐全的自然人
七、申办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绿本)/公房出售通知书 原件
2、房改售房产权转移备案登记卡(咨询台领取并到大同市住房事务服务中心备案) 原件
3、公有住房出售登记表和审批表(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原件
4、转入方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原件
5、收据 原件
6、房屋单元平面图纸 原件
八、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或网上预约办理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标记楼盘表、打印确认单
十、办理时限
一天内办结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档案复制费 同价服字[2015]68号 个人50/套单位300/套
十二、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7787152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7787100
十四、办理进程结果查询
窗口查询或大厅自助查询机查询
十五、办理流程图
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
(还迁房转让确认)
一、 事项编码
1200-F-00700-140200 140717004W00
二、实施部门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四、适用范围
国有土地上征收补偿还迁房转让确认
五、设立依据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章
【地方法规】
《山西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条例》 第七条 第八条 第十条第十五条
《大同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规范性文件】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建办房〔2015〕45号)
《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第二条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晋建房字〔2016〕161号
六、办理条件
手续齐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七、申办材料
1、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原件
2、房屋拆迁证 原件
3、入住手续通知书 原件
4、安置款收据(全款发票) 原件
5、住宅维修基金(或住宅维修资金)专用票 原件
6、被拆迁人身份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原件
7、房屋单元平面图纸 原件
八、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或网上预约办理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标记楼盘表、打印确认单
十、办理时限
一天内办结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7787152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7787100
十四、办理进程结果查询
窗口查询或大厅自助查询机查询
十五、办理流程图
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
(新建商品房转让确认)
一、事项编码
1200-F-00800-140200 140717002W00
二、实施部门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四、适用范围
国有土地上新建商品房转让确认
五、设立依据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章
【地方法规】
《山西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条例》 第七条 第八条 第十条第十五条
《大同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规范性文件】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建办房〔2015〕45号)
《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第二条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晋建房字〔2016〕161号
六、办理条件
手续齐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七、申办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 / 不动产权证 原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 原件
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 山西增值税普通发票(全款发票)
原件
4、住宅维修基金(或住宅维修资金)专用票 原件
5、身份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原件
6、房屋单元平面图纸 原件
八、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或网上预约办理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标记楼盘表、打印确认单
十、办理时限
一天内办结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档案复制费 同价服字[2015]68号 个人50/套单位300/套
十二、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7787152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7787100
十四、办理进程结果查询
窗口查询或大厅自助查询机查询
十五、办理流程图
(房屋抵押确认、注销)
一、事项编码
1200-F-00900-140200 140717001W00
二、实施部门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四、适用范围
国有土地上房屋抵押确认、注销
五、设立依据
【地方法规】《山西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部门规章】《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1997年5月9日建设部令第56号发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第三十条 第三十五条 【规范性文件】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建办房〔2015〕45号)办理条件
手续齐全的自然人、公司
六、申办材料
抵押确认:
1、房屋所有权证 / 不动产权证 原件
2、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原件
3、授权委托书 原件
4、夫妻共有权审查证明 原件
5、身份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原件
抵押注销
1、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 原件
2、房屋他项权证/抵押确认单 原件
3、授权委托书 原件
4、身份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原件
5、结清证明 原件
七、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标记楼盘表、打印确认单
九、办理时限
一天内办结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档案复制费:个人抵押50/笔、公司类抵押300/笔,注销不收费
十一、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7160268
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7787100
十三、办理进程结果查询
窗口查询
十四、办理流程图
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
(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
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一、事项编码:1200-H-00100-140200
二、实施部门: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事项类别:行政奖励
四、适用范围:大同市域
五、设立依据:《建筑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十六条
六、办理条件: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七、申办材料:山西省建设科技成果登记表
八、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0352-7950298
十、办理流程图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