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7/2024-00026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2-27 16:45
标题:
关于贯彻执行《水利工程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号:
时效:
关于贯彻执行《水利工程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7 16:45
来源:局建设科
各县(区)水务局,市局相关科室,市局直相关单位,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我省实际,省水利厅近日制定了《水利工程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有效解决了招标评标现场电子招标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难的问题,有力遏制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各单位在招标投标评标活动中严格依照《水利工程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执行,确保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进行。
大同市水务局
2024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水规发〔2024〕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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