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22/2024-00070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4-04-22 10:21
标题: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控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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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控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2 10:21 来源: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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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体局、市疾控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在公共场所禁烟控烟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履约控烟工作的开展,引导市民不断提升文明健康素养,积极打造“五一”期间我市健康旅游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控烟宣传

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契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履约控烟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普及控烟知识、宣讲法规政策、发放宣传海报、张贴禁烟标识等,引导市民认识吸烟危害,增强控烟禁烟的责任意识和法规意识,形成全面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同时充分调动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参与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共同参与控烟行动,助力无烟环境建设。

二、聚焦重点场所

各县区要组织疾控和监督执法队伍,联合相关部门,按照《大同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在节前集中对各类重点场所,特别是商场、饭店、旅游场所等人流量聚集区域,进行公共场所控烟检查。对其控烟标识、控烟制度、宣传培训、巡查劝阻记录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严查在禁烟场所吸烟、乱扔烟头等不文明行为。

三、明确管理责任

加强对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未履行控烟相关责任的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张贴禁烟标识、禁烟标识张贴不规范、控烟检查记录不完整、无工作人员劝阻等问题,当场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同时继续推动无烟环境建设工作,持续巩固建设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公共场所无烟环境得到有效维护。

各县区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送市卫健委健宣科,我委将对典型经验和亮点做法予以宣传推广。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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