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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2 ·市政府文件·
4.中 药 经 典 名 方 复 方 制 剂 。 对 2023 年 后 人;产值 3 亿—10 亿的企业 (不含 10 亿),推荐
(含 2023 年) 新取得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药 3 人 ; 产 值 10 亿 —20 亿 的 企 业 (不 含 20 亿),
品注册批件的,每项给予 100 万元奖励,单个 推荐 5 人;产值 20 亿以上的企业,推荐 8 人。
企业奖励每年不超过 300 万元。 2.鼓励企业组织员工参加管理、研发、销
四、承接委托生产奖励 (合同生产奖励) 售 等 类 型 培 训 , 提 升 医 药 行 业 从 业 人 员 素 质 ,
对于符合承接药品生产要求的独立法人企 按照实际发生的培训费用金额给予补助,最高
业 (与持有人无投资关系),在 2019 年 12 月 1 不超过 50%。
日 新 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施 行 七、新建项目奖励
后,签订承接委托生产合同 (合同期限 3 年及 1.对于新引进落地的医药企业,项目固定
以上),承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服务 资产投资额 1 亿元以上,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
的,2023 年后 (含 2023 年) 单个品种实际委托 投 资 额 的 1%予 以 奖 励 , 每 个 企 业 最 高 不 超 过
生产合同执行额 (完整年度发票) 达到 2000 万 1000 万元;2023 年以前注册的医药生产企业,
元以上,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 (不同剂型规格按 2023 年后 (含 2023 年) 进行技术改造或新建项
同一品种计算),每个品种持有人 (委托方) 一 目,固定资产投资额 3000 万元以上,参照上述
次 性 奖 励 20 万 元 。 单 个 品 种 只 能 享 受 一 次 奖 标准执行。
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 300 万元。大同市 2.由全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直接投资的新
药品持有人之间委托生产及大同市药品持有人 建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5000 万以上,
2019 年 12 月 1 日前已获得的注册生产批件发生 投产后一次性额外奖励 300 万元。
持有人变更后的委托生产不享受本条。 八、其他奖励
五、扩大国内外影响力奖励 1.对生产抗体、疫苗或为上述产品生产提
1.对 2023 年后 (含 2023 年) 企业首次进入 供关键原料的企业,按照 2022 年销售收入的 2%
国家集中采购备案目录且中标的品种,每个品 给予一次性奖励。
种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 2.取得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资质,并
2.产品标注原产地为大同,2023 年后 (含 纳入山西省医药产能储备和大同市级医药储备
2023 年) 通过 FDA、EMA、CE、PMDA 或 WHO 物资保障体系,2022 年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
等国际机构注册并在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每 一次性给予 300 万元奖励。
个品种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 九、附则
3.鼓励医药企业通过积极申报国家驰名商 1.本措施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并制定实施
标、非遗产品、知名品牌、老字号等荣誉,扩 细则。所涉及的奖补资金由市、县 (区)、大同
大企业及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2023 年后 (含 经开区财政分别负责兑现。
2023 年) 新 获 评 国 家 级 荣 誉 一 次 性 奖 励 20 万 2.同 一 药 品 注 册 证 书 , 省 、 市 、 县 (区)
元。 三级奖励不重复享受。
六、人才奖励 3.本措施自 2024 年 1 月 27 日起实施,有效
1.产值达到 1 亿元以上的药品生产企业,对 期 5 年。
企业推荐的高级管理人才以及技术人才给予奖
励。产值 1 亿—3 亿的企业 (不含 3 亿),推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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