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6/2020-00020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大同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0-01-15 16:35
标题: 大同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5 16:35 来源:大同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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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西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由大同市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网址:http://gaj.dt.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大同市公安局警令部(地址:大同市平城区恒安街339号;邮编:037009;联系电话:0352-2055492;电子邮箱:dtsgajjlb@163.com。)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造忠诚警魂为根本,以弘扬警营正气为支撑,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加强信息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没有发生群众关于信息公开的申请、投诉以及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案件,为构建平安大同创造了良好环境。

(一)深入推进山西公安审批服务“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先后组织开展了“一网通一次办”运行一周年、“精准服务企业”宣传活动、“平安校园行”等警营开放日活动,增近了警民感情,拉近了警民距离。截至2019年底,“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全市实名认证总数为1774632人,注册率55.76%,全省排名第三,总业务量2886269件,使用率90.68%,全省排名第六。“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审批”成为现实,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方便。

(二)围绕公安工作主业,主动公开宣传报道。紧紧围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四季严打”专项行动等中心工作开展宣传工作,对全局性的重要活动、重大会议、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人民日报、人民公安报、人民网以及山西政法、大同政法等新媒体都大篇幅、多条次对我局的工作做了大量深度报道。

(三)大力推进新媒体整合和精细化管理。对市局自建的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宣传平台进行整顿合并,做精、做强、做专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与各大网站和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进行多角度合作,建立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扩大信息发布和回应内容的传播范围,大力宣传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收到的成效,为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我局新媒体在市委政法委全市政法新媒体考核月度排名和年度排名第一,省委政法委全省县市级新媒体影响力排名第11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将门户网站——大同公安便民服务在线网站,更名为大同市公安局审批服务“一网通一次办”平台网站,目前,政府门户网站和大同市公安局审批服务“一网通一次办”平台网站是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的重要途径和载体。2019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2条。其中:工作动态类345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90.3%;财政预决算类6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2.6%;行政报送系统发布8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1.6%;规章文件类7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1.8%;其他类信息4条。2019年大同市公安局审批服务“一网通一次办”平台网站访问量共计142万余次,平均日访问量3890余次。共发布各类信息3143余条,共收到各类留言和咨询2277条并全部答复。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0

 0

规范性文件

  2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7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4个

18233165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进一步的丰富,网上便民服务平台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2020年,我们将继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安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继续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公开重点,深化我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使公安政务信息成为服务百姓的“扩音器”。

二是不断完善“一网通办”平台各项功能。将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要的特点,继续对公安业务进行排查梳理,特别是窗口单位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的业务警种方面,研究推出一批新的网上办理业务项目。指导社区民警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把辖区的群众团结起来,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最大限度的提高知晓率、注册率、使用率,让政务服务平台成为方便百姓的“好跑腿”。

三是落实好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责任和任务,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积极调动窗口民警服务的主动性,切实把“放管服”工作深入推进,将公安审批服务成为连接百姓的“连心桥”。

四是始终坚持正面宣传,切实强化舆情回应。大力推进新时代公安警营文化建设,丰富民警文化生活。积极推进公安新媒体与社会自媒体联动和融合,增强公安新闻舆论的覆盖面。大力宣传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经验做法,宣传先进典型,讲好公安故事,弘扬队伍正能量。要强化引导处置机制建设,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关注苗头性舆情,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严防发生重大涉警负面舆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19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大同市公安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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