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6/2021-00044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大同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1-01-29 20:11
标题: 大同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20:11 来源:大同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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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大同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由大同市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网址: http://gaj.dt.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大同市公安局警令部(地址:大同市平城区恒安街339号;邮编:037009;联系电话:0352-2055492;电子邮箱:dtsgajjlb@163.com。)

一、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优化主动公开内容,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不断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

2020,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60条,公布内容包含机构职能、业务工作、财政预决算、公示公告、行政法规、公共服务等信息。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180条,今日头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数3396条,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数82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564条。

()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上年度结转需继续办理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政府信息管理

紧紧围绕“扫黑除恶”、“四季严打”、“疫情防控”、“三零”创建、“枫桥式派出所”建设、“三感”调查等中心工作,开展“疫情不退、警察不退”、“万名民警进万家”、“两个通办”、反电信诈骗、精准扶贫等主题宣传;围绕重要节日开展“春节我在岗”、“清明祭英烈”、“警徽心向党”等节点宣传;适时在电台、电视台和新媒体平台开设“走进直播间”、“向党和人民汇报”等栏目,积极沟通协调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加大发稿量,提高发稿质量,新华社等主流媒体都对我局各项工作进行了报道,今年以来,共刊发信息13000余条次,国家级媒体刊发466条,省级2200余条,公安部宣传局多次采用我局信息。先后选树宣传了灵丘县南坑禁毒检查站等先进集体;张志民、周建新、惠建武等一批先进典型人物的事迹。组织最美基层民警平安英雄推荐宣传活动,5名民警作为候选人推送省厅评选宣传。

()平台建设

深入推进山西公安审批服务“一网通一次办”平台。按照省公安厅党委的统一部署,全省公安机关派出所2020年同步上线一门通办业务,我市156个派出所中123个户籍派出所全部开展了一门通办业务。人民群众通过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办理治安、交管、出入境等各类业务3.2万余件,全市在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共注册企业26690家,注册率达70%一网通一次办平台运行以来,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方便。

同时,大力加强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实现了以“大同公安”微信公众号、头条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为龙头,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有机结合的全媒体宣传矩阵,并开设“暖心警事”、“ 案件速递20余个专栏,今年以来共发文4500余篇,阅读量上亿次,转发量5000余万次。全市政法新媒体连续三年月度、年度考核排名第一。

()监督保障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力推进,于2020年先后印发《关于调整大同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的通知》、《大同市公安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成立了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的工作任务,市局警令部作为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对局属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

为提高工作业务水平,积极组织我局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公安系统内部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学习,不断夯实业务基础,并建立了工作交流群,随时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按照市政府要求,组织各部门按时编制完成《大同市公安局户籍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先后制定了《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公文公开属性动态调整机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责任追究、保密审查、考核评估等监督保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0

24199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166

行政强制

 47

-1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1

180450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还需不断的进行完善;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意识还有所欠缺。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民警普遍存在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的情况,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三是山西公安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平台还需进一步加大推广和宣传力度。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保障和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继续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公开重点,深化我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平台各项功能。把各部门、各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平台对外公布,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在窗口单位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的业务警种方面,研究推出一批新的网上办理业务项目。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工作;三是继续强化新媒体平台建设和运行,充分利用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扩大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创新思路,贴近民生,广泛宣传我局的各项重大行动、重要活动、便民利民措施等各项工作。把公安新媒体打造成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社会稳定、开展舆论引导,宣传先进典型,讲好公安故事,弘扬队伍正能量的融合矩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大同市公安局

   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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