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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市级政策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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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9-05 09:30
标题: 关于大同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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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同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05 09:30 来源:大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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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过程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大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以及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市司法局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向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发出了征集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共收集到建议列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36条,经司法局合法合规性审核,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将符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立项条件且准备工作扎实、决策内容具体、实施依据充分的《大同市关于加快推进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等四项决策事项纳入《大同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主要内容

1、大同市关于加快推进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报送,决策目的在于加快我市能源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进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助力全省双碳目标实现。拟通过地热资源调查、规划、实施、配置、出让等方面对地热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工作进行部署。该决策于2023年7月实施。

2、大同市林业草原“十四五”保护发展规划(2021-2025年),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报送,决策目的在于统筹推进全市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统筹规划重大生态保护系统工程,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草原保护修复。该决策于2023年8月实施。

3、大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报送,决策目的在于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现代矿产资源产业体系,拟通过我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落实好国家、省规划整体布局,实现矿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和更为安全的发展。该决策于2023年8月实施。

4、大同市物流发展规划,由市交通运输局报送,决策目的在于明确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目标、方向、空间布局、重点领域和支撑要素,为我市有效承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溢出效应发挥带动作用。该决策拟于2023年12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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