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3-01227
信息分类: 同政办发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9-05 08:52
标题: 关于印发《2023年度大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号: 同政办发〔2023〕29号
时效:

关于印发《2023年度大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 08:52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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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大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大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市司法局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3年度大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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