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2-00441
信息分类:
同政发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7-20 10:51
标题:
关于赋予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市级行政管理事项的通知
文号:
同政发〔2022〕19号
时效:
关于赋予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市级行政管理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0 10:51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山西省开发区条例》和《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推广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授权经验决定》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推进向开发区赋权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20〕86号)精神,结合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实际需要,市政府决定将组织编制及审批开发区的专项规划及修改、组织编制及审批开发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改2项市级行政管理事项赋予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主动对接,尽快承接落实到位,确保行政管理事项运行顺畅,对于所承接事项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开发区管委会接得住、用得好,实现有效衔接。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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