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书规范网络餐饮经营 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6-04-27 09:48 来源:大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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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提供者及经营者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对全市相关经营主体提出明确规范要求,切实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压实平台与入网经营者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网络餐饮领域安全风险,保障市民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

  此次告诫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2026年6月1日将施行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聚焦网络餐饮全链条监管关键环节,划定清晰监管红线。

  针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告诫书明确五大核心责任,需设立专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入网审查、日常监测等全流程管理制度;强化资质实质性审查,通过数据比对、实地核查杜绝“无证”“套证”“幽灵外卖”,每6个月核验更新商户信息;督促商户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保证网店名称与实体门头一致,规范“无堂食”等标识;结合风险清单开展常态化监测,重点抽查无堂食、未实施“明厨亮灶”商户;对违法商户及时采取警示、限流、停服等措施并上报监管部门。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则需严守安全底线,确保资质合法、信息真实,不超范围经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与索证索票制度,规范加工操作,杜绝使用不合格食材及委托他人加工;推行“食安封签”,保障配送环节食品安全;鼓励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公示菜品及原料信息,推行小份菜、半份菜,引导理性消费。

  此外,告诫书还强调协同共治,要求平台与商户加强送餐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培训记录留存不少于2年;畅通消费维权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监督,市民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此次提醒告诫为抓手,持续强化网络餐饮领域监管执法,对拒不整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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