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3-23 08:12
标题: 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文号:
时效:

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3-03-23 08:12 来源:大同日报
| | | |

(2023年3月22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硕才所作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大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入推进司法改革,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大同篇章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