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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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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3-25 10:09
标题: 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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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4-03-25 10:09 来源:大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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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4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硕才所作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大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十六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精准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牢牢抓住提质增效主线,以能动司法护航发展大局,严格公正司法,坚持司法为民,加强审判执行,锐意进取、敢作善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大同篇章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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