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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报告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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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2-07 16:18
标题: 《大同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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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解读

发布时间:2021-02-07 16:18 来源:大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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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和依据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并征求了相关单位的建议意见,形成了《大同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

《报告》共分为三个部分,包括2020年度主要工作成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以及2021年度工作安排。

(一)2020年度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法治政府建设进入新阶段;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政府职能转变迈出新步伐;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四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决策质量实现新提高;五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体制改革有了新突破;六是强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权力监督制约展现新成效;七是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化解矛盾开创新局面;八是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得到新提升。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一些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有待加强;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三是重大行政决策规范管理制度有待健全完善;四是行政监督问责力度不够。

(三)2021年度工作安排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律制度;三是加强地方政府立法工作;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加强和改进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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