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目标,强化统筹谋划,落实落细举措,提升执法能力,增强普法实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1.推进涉农立法工作。根据上位法规定,立足农业农村部门工作职责,配合开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修订草案)》的修订,提出修改意见,回复征求意见10余件。
2.制定完善法治制度。制定出台《大同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大同市农业农村局年度普法计划》、《大同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学法用法计划》、《大同市农业农村局涉企行政检查制度》等文件,明确总体要求、重点内容、工作举措等。
3.加强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备制度,开展日常审查,严格落实审查时限,做到应审必审,确保审查全覆盖,共进行公平竞争审查18件。参加大同市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能力提升培训班,切实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水平。
(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1.落实第一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制定《大同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5年度工作清单》,明确组织领导、分解工作任务、落实主要负责人职责,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2.依法规范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法律顾问制度,会同法律顾问审查各类合同协议、审核行政执法决定、回复信息公开申请等60余件次。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坚持依法治访,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三)提升农业执法效能
1.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山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并在门户网站公示。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制定市农业轻微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法免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三清单,惠及更多经营主体。提高办案质量,组织全市农业执法机构参加省、市案卷评查。
2.提升执法能力水平。组织执法人员按时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12期,参加山西农业行政执法云讲堂5期,参加法规司举办的“绿剑讲坛”线上学习,参加“法治教育网”综合法律知识学习,每名执法人员全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开展2025年度学法用法工作,以集体学习的形式进行,每月由科室负责人带头讲法,共开展7次。全面提升了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3.开展春耕备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组,制定细化专项治理行动任务清单,加大执法经费投入,强化执法保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治理行动落地见效。市队专门成立农资打假督察指导组,强化督促指导,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各县区开展督察指导,有力推进春耕春播种植业安全健康发展,确保全市粮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4.开展农业农村领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和城管领域专项整治。按照省、市关于推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安排,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细化整治内容,明确责任分工,抓紧推动落实,对照整治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自查。梳理并公示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涉企行政检查标准等执法信息;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工作需要,我局先后制定了《大同市农业农村局涉企行政检查制度》、《大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10项相关制度,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5.加强农业重大专项执法力度。整治农资市场,截止目前,2025年对辖区内种子、农药、化肥经营店进行检查共发现并整改问题24条,办理种子、农药、化肥相关案件7件,悬挂投诉举报电话告知牌52块,发放农资打假明白卡1500余册,为民办实事13件。打击私屠滥宰,今年以来,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打击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工作,截止目前,2025年市队共接到的12345投诉工单数为14个,比上一年同期下降了89%;聘请共防共治机制义务监督员10名;同平城区街道签订《打击私屠滥宰联合执法协议》18份;另外,全市共排查养殖户516家次,屠宰场103家次,无害化处理厂1家,查办肉品整治相关案件33起,罚款12万元。查处违法案件,聚焦全市“三农”中心工作,围绕打击假劣种子、化肥、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和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和绿剑护粮安等专项重点任务,加大对案件的查办力度,对全市范围内涉及春耕生产的化肥、农药、种子、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市场进行全方位检查,有效打击违法行为,截止目前,2025年全市检查企业经营门店2203个次,出动执法人员6908人次,办理案件152起,罚款18.051675万元。
(四)抓实法治宣传教育
1.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建立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制定干部学法清单、学法计划,使干部学法有目标、有重点、可量化;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结合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法律法规、民法典及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开展2025年度学法用法工作,以集体学习的形式进行,每月由科室负责人带头讲法,共开展了7次,分别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解读》,课堂还邀请了市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华瑞律师事务所律师,讲解了《行政执法程序风险防范》,介绍了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情况,并针对法律服务工作与各科室进行了对接交流。
2.制定普法责任制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执法”原则,组织制定《大同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普法重点,强化责任落实。
3.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月13日,在新荣区鲁家沟村开展2025年“3·15”农资打假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活动期间执法人员随机检查了3家农资经营门店,重点检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的标签是否规范、生产许可证是否齐全以及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同时要求农资经营门店规范诚信经营,保证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助力春耕生产顺利进行;4月15日,在平城区马家小村开展“2025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9月18日,在平城区马军营村、马家小村、小南头村开展2025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庆农业丰收享美好生活”法治宣传活动;12月4日,在万达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活动;12月19日,在云冈区南村开展2025年“宪法进农村”法治宣传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悬挂条幅1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通过设立咨询台宣讲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惑,现场解答了200多位群众的咨询问题,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五)加强执法监督管理
1.严格执法证件管理。按照《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把执法人员身份关,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审查确认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2人,申请临期换证人员31人,清理不符合要求的行政执法证件,因退休、工作调整等原因注销5人。
2.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大同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对我局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梳理,共303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242项、行政强制28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检查26项、行政备案1项、其他行政权力类2项。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加强“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以“互联网+监管”为核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企业讲诚信,加强对种植业、畜牧业、种业、渔业等行业部门监管,及时收集汇聚本部门行政事项数据,收集监管行为9条。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完善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动态维护“一单两库”信息,制定并公示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计划、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双随机联合检查16次。
(七)亮点工作和典型经验做法
营商环境是产业发展的生命线,更是保障民生福祉的重要基石。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私屠滥宰违法问题,大同市农业农村局锚定“护农惠民、守牢食品安全底线”的核心目标,指导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主动转变执法理念,推动执法工作由“被动办案”向“主动监管”深度延伸,创新构建“精准研判—提前介入—重点蹲守”的执法监管新模式,以精准化、常态化、协同化的执法举措,重拳整治私屠滥宰乱象,为全市畜禽产品市场营造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私屠滥宰行为游离于正规监管体系之外,不仅严重扰乱畜禽产品市场经营秩序,挤压合法屠宰企业的生存空间,更因缺乏检疫检验环节,极易导致未经检疫的畜禽产品流入市场,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直接威胁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成为制约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的突出顽疾。为彻底破解这一痛点难点问题,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摒弃“坐等线索、事后查处”的传统执法模式,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下好监管“先手棋”。在精准研判环节,市执法队对近三年私屠滥宰案件的案发时段、高发地段、涉案主体等关键信息进行系统梳理、深度研判,精准勾勒出违法活动的“时间图谱”与“空间地图”,明确城乡结合部、偏远乡村以及部分农贸市场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凌晨为违法高发时段。同时,组织执法骨干深入重点区域开展“地毯式”实地摸排,为后续精准执法提供详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执法队建立常态化凌晨蹲守机制,每天凌晨五点组织执法力量奔赴重点区域开展突击检查与定点蹲守,以“露头就打、绝不姑息”的强硬姿态,对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形成高压震慑。局分管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深入一线参与凌晨巡查,既现场指挥调度执法工作,又及时协调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极大提振了执法队伍的士气。
为凝聚执法合力,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推动构建“多方联动、共治共享”的监管格局。指导市执法队与平城区农业农村局、18个街道签订协同监管合作协议,建立信息共享、线索互移、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将监管触角延伸至社区、村组,实现“执法队+属地部门”的无缝衔接。同时,优化12345政务服务热线处置流程,设立举报线索快速响应专班,确保群众举报的每一条线索都能及时完成登记、核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为推动监管工作走深走实,执法队创新社会监督模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责任心强、熟悉本地情况的热心群众担任义务监督员,赋予其线索上报、监督巡查的职责,构建起“专业执法+群众监督”的立体化监管网络。此外,局政策法规科、畜牧兽医科、执法队同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进村入户宣讲、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私屠滥宰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不合格畜禽产品,鼓励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
一系列精准有效的监管举措,彻底扭转了私屠滥宰乱象频发的被动局面。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开展凌晨蹲守检查120余次,今年12345投诉14起,比去年122起下降明显,全市畜禽产品市场经营秩序显著改善,合法屠宰企业的市场份额稳步提升,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持续优化。这一执法实践,不仅切实保障了群众的食品安全,更彰显了大同市农业农村局以精准监管护航产业发展、以执法担当守护民生福祉的鲜明导向,为农业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大同样本”。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理解不够深入,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树立得不够牢固,在工作中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法治观念淡薄,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深,依法维权、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不足,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现象。
(二)普法形式有待推陈出新。在普法依法治理实践中缺乏创新,发放普法教材、灌输法律条文、发放宣传品、举办法治讲座成为普法教育的主要方法,利用网络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相对较少,不能及时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需求,需要进一步扩宽思路,创新让群众更易接受、更有新鲜感、更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
(三)执法人员专业有待提升。对法律法规研究不深入,公共法律方面的学习不够扎实。法律专业人员少,现有法治人员在提供及时、专业、有针对性服务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制定《大同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5年度工作清单》,明确组织领导、分解工作任务、落实主要负责人职责,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及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紧紧围绕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大同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照《指标体系》,扎实完成各项步骤,对于法治体检中查找出的问题和短板,针对性进行改进,严格落实示范城市创建任务。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深化法治思想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辅导讲座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针对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普法宣传方案,通过新媒体平台、田间地头宣讲、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普及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依法经营的能力。
(二)进一步创新普法手段方式。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措施,充分利用网络、自媒体等新兴宣传载体,开发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普法渠道,开展“互联网+农业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坚持执法就是普法,执法人就是普法人,执法现场就是普法现场”的工作理念。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充实法治工作力量,利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加大执法骨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素养、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建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五、对全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建议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重点加强新型涉农法律、执法办案技巧、先进检测技术等方面培训;完善执法人员激励机制,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吸引法律、农业等专业人才加入执法队伍。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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