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47/2026-00020
信息分类:
公积金贷款
发布机构: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26-04-22 10:55
标题:
“商转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事指南
文号:
时效:
“商转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6-04-22 10:55
来源: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商转公”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共同还款人)的身份证;
2.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法院离婚证明);
3.借款人名下银行卡(工、农、中、建、交A类卡);
4.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近三年内逾期不得超过连三累六);
5.贷款信息核查函;
6.首期付款凭证/发票及《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发票及《不动产权证书》;
7.商业银行借款合同;
8.担保方式:
《不动产权证书》需采取房产抵押的担保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需采取自然人阶段性保证+房产抵押的担保方式
自然人阶段性保证+房产抵押的担保方式,保证人需提供:
(1)保证人及配偶身份证
(2)保证人及配偶婚姻关系证明
(3)保证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
9.贷款金额:最高可贷额度为商贷剩余本金,且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
10.贷款时间:最长年限不超商贷剩余年限,且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超过65岁。
注:借款人及配偶,共同还款人,保证人的身份证,结婚证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必须一致。(2026年2月28日前放款的商业住房贷款可转公积金贷款)
二、“商转公”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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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理地址
1.大同市平城区迎宾街61号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大同市平城区恒安街209号大同市政务大厅四楼
3.各县区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窗口
详情请咨询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0352-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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