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3-00214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1-28 10:19
标题: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0:19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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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街2799号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办公室,邮编:037000;电话:0352—518918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62件、政策解读65件,政府常务会议15次。对大同市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市政府10项民生实事、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决算和2022年度预算进行了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网站年报等完成专栏汇总展示。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开设“市政府公报”专栏,2022年公开发布《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6期,供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在线查阅、获取。

(二)依申请公开

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台账登记备案制度。采用便民答复的方式,做好有关咨询答疑,有效化解负面情绪。2022年市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5件,上年结转3件,全年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8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实行三审制,确保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审核网站发布信息37337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17次,留言办理102146条。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不断完善拟发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进行规范管理,2022年制发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6件。

(四)平台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对全市19家政府网站和77家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实时监测,实现机器+人工复核常态化、多维度、全覆盖监管。2022年19家政府网站和77家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全部合规运维。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形成“1+15”运行模式。集约化平台全面支持IPV6,完成2022年度等级保护第三级备案和测评。充分发挥集约化平台的技术优势,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站无障碍改造,为集约化平台15个县区和部门子站提供适老化无障碍辅助工具、大字版。为3家市级专项网站,1个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和1个政务APP提供适老化无障碍辅助工具。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2年10月11日改版上线运行,完成PC、手机、PAD等多端适配。符合GB/T 37668-2019《信息技术互联网内容无障碍可访问性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的二级要求。

(五)监督保障

加强全市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印发《大同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大同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采用网上考核、征询考核、认定考核等方式,对全市11个县区36家市直部门开展政务公开考核,有效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16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5

0

0

0

0

0

5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3

 0

 0

2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

 0

 0

 0

 0

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5

(七)总计

58

 0

 0

 0

 0

5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受疫情影响,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不够,形式多样化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依申请公开答复有待继续规范。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组织部门、县(区)通过现场观摩、工作研讨、集中学习等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全面提升全市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二是更新公开理念,提升公开实效。围绕经济稳进提质、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有效投资、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题公开,全面展示重大决策落实信息。三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专业度,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法律素养,提高答复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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