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1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项整改任务大同市负责的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山西作为资源和能源大省,正处于全面转型关键时期。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在落实资源环境约束要求上打折扣、搞变通,生态环境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对传统发展路径依赖依然较强。
二、整改措施
1.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2.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3.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机制。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大同市委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安排,抓实常态化学习;市政府党组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全市各县区委、县区政府同步将其纳入本级年度学习清单,依托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分层分类组织学习,推动理论学习落地见效,持续夯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基。
2.涉及新增用地项目,项目审批前需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自部门在出具正式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时会履行六部核查程序,对有限保护单元内普通项目,原则上不予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涉及新增用地项目,市审批局在项目确定准确选址后,方启动审批程序。
3.印发《关于全面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全市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行为专项排查方案》,加快“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文物保护单位(七峰山烽火台)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开采”问题整改。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系电话:0352-7995207
电子邮箱:dthbdcb2017@163.com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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