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4/2019-00109
信息分类: 2019年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大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19-11-18 16:12
标题: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同教函〔2019〕78号
时效: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18 16:12 来源:大同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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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邢圆圆等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预防治理校园欺凌,把心理健康课、礼仪教育课列入中学必修课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的很好,切中问题要害,遏制校园欺凌事件,切实保障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不让戾气弥漫校园,对改进政府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二、关于您提到的相关问题,需向您说明的是:我们充分认识到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置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

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市级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中小学生安全工作会议,重点部署校园欺凌防治,要求全市各县(区)、市直各类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中小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综合治理。出台《大同市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大同市中小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落实年行动专项督查实施方案》,各县(区)教育局及各学校均设立了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负责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形成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有效预防和处置中小学生欺凌事件,为建设阳光安全校园、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在此基础上,协调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常态机制。20186月,由市教育、政法、公检法、民政、司法、人社、团委、妇联、残联11部门联合印发《中小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落实年行动专项督查实施方案》(同教字[2018]95号),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

三是强化宣传,正面引导。在在市政府网站教育专栏中设立校园欺凌防治版块,不断丰富预防校园欺凌知识,公布校园欺凌工作负责机构、负责人和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各县区、各级各类学校也向社会公布相应信息。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普法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设立宣传栏及展板,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

四是加强思想、法治、心理教育。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市直各学校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阳光、友爱、向善、正气”主题等教育,普遍开展了中小学生欺凌专题教育活动,普及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建立了针对留守、单亲、残疾、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以及服刑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的关爱服务体系。近一年来,先后邀请全国知名专家,为我市班主任进行了4期校园欺凌防治方面的专题讲座培训,提升广大班主任老师对学生心理暴力和欺凌防治干预的理论知识水平。

五是加强调查,强化考评。深入开展针对全体中小学生的预防和处置专项调查,及时查找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各学校细化了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建立了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并建立了专门档案。市级层面把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作为考评重要内容,纳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标准,纳入校长、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细化问责处理规定。

三、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深入调查了解,进一步研究,认真采纳,认真落实,在目前基础上,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继续高度重视,加大排查力度,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干预和校园防控,加强关爱保护;2、要求全市中小学校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着力加强学生法治教育;3、严格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要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时报案,依法处理,决不姑息。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教育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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