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54/2020-00257
信息分类: 2020年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12-02 16:27
标题: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同市监食调函〔2020〕332号
时效: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2-02 16:27 来源:食品安全协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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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霞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党政同责,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分析现阶段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对于全面提高我市的食品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提高政府形象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餐饮食品安全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各项工作要点的落实,全市食品安全整体平稳,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所以说您关注到的食品安全问题并给出建设性的建议是符合实际、切合时宜的,抓住了民生领域的敏锐矛盾,同时也给我们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有了你们的支持与监督,无疑会促进我们的工作,在此先向您表示诚挚感谢。

我局将继续按照食品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督促指导基层局开展监管工作,要求企业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其主体责任,对风险隐患较大的食品生产企业加大排查力度,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对涉刑案件及时进行移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确保食品安全。

二、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需给您说明的是:近年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局的生产、流通、餐饮、抽检环节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思路,扎扎实实履行监管职能。

一是承办大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起草了《大同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已于7月14日上报市政府,准备上市委、市政府常委会讨论;起草《大同市党政领导干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已于8月23日上报市政府,准备上市委、市政府常委会讨论;起草了《大同市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同政办发〔2020〕38号),并进行图文解读宣传;调整了大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并于8月19日召开了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二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继续支持和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复产,确保市长负责制“菜篮子”顺利实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加强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力度。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科学编制抽检监测计划,强化重点区域、企业、品种、项目抽检监测力度,提高抽检效能,定期汇总工作进展,分析食品不合格原因,及时开展整治。

四是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我局联合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学校及其周边餐饮安全集中检查的通知》,联合教育、公安部门印发了《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公安局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对学校及其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管。

三、关于您提出的“依法履行食品、食材安全监管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制”等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我局自组建以来已作了长期研究部署,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一)完善各类制度,确保长效监管到位。1、严格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食品经营户承诺制度。市局、县(区)局、所、食品经营户四级签订责任状,做到层层签订责任状、户户签订承诺书、店店落实责任人。所有食品经营户全部建立了质量承诺制度。2、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构筑食品安全的监管防线。督促指导基层局开展监管工作,要求企业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其主体责任,对风险隐患较大的食品生产企业加大排查力度,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对涉刑案件及时进行移送,3、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落实市政府要求,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积极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监管,严防染疫肉制品流入食品经营环节;做好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大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力度;加强对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范治理。4、积极组织各类媒体,切实营造宣传氛围,设置舆论议题,制造舆论热点,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活动。5、持续推进“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进一步强化平城区、云冈区、阳高县第三批山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

(二)开展专项整治,锁定食品市场安全。组织了全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商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市集贸市场及市场内食品经营户专项整治。结合学校及其周边餐饮安全集中检查工作布置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布置开展清查经营过期变质食品行为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对采购生猪产品的管控和溯源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猪肉流入我市零售市场。进一步加强了肉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央视“3·15”晚会报道的“辣条”及相关食品进行重点排查和全面清查。在杜绝圈养活畜禽及进行野生动物交易,助力餐饮单位复产经营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

(三)实施高频抽检,加强食品安全监测。我们充分运用职能,做好食品安全监测,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安排部署,我们每年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努力完成4批次/千人以上的农产品、食品抽检目标任务。深入实施了婴幼儿配方乳粉和食盐安全提升行动,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环节监管,清理、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食盐跨区域经营管理,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一律下架、退市,并对经营者进行严重惩处。同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科学编制抽检监测计划,强化重点区域、企业、品种、项目抽检监测力度,提高抽检效能,定期汇总工作进展,分析食品不合格原因,及时开展整治。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净化食品市场环境。2019年到现在全市办理各类食品类案件544起,罚没款113.29万元,(其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件3起,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案件3起,罚没款17万元;保健食品案件2起,罚没款0.136万元)。其中6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五)落实党政同责,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加强跟踪问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绩考核、巡视巡察、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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